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6月4日中午,一名女子从宁波世纪广场大厦越窗跳楼意图自杀,幸运的是她落在了路边停靠的轿车车厢上。经抢救,该女子生命已无大碍。
4日中午12时许,海曙公安分局江厦派出所接到宁波市公安局指令称,世纪广场附近有一女子从高楼坠下。接警后,江厦派出所巡控组民警2分钟后赶到事发现场,发现坠楼女子平躺在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红色轿车上,车身因遭受撞击有部分损坏,所幸车内尚无其他人员。民警迅速隔离围观人群、保护现场,并发现坠楼女子尚能讲话,但意识有些模糊。随后,坠楼女子被赶来的120急救人员护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事发后,江厦派出所与海曙分局刑侦大队联合调查组迅速进入世纪广场大厦,调查女子坠楼原因及大厦内行动轨迹。13时许,警方终于在该大厦27楼东边一女厕的窗台上找到了疑似踪迹,后经有关证人与坠楼女子本人印证,确定该窗台即为女子跳楼起落点。
经初步调查,海曙警方基本确认本次坠楼事件为女子自杀行为。坠楼女子姓陈,无业,慈溪人,暂住宁波市海曙区。据女子丈夫称,陈某两年前患上了产后抑郁症,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本月中旬,陈某出现了较大的情绪波动,有厌世倾向。目前,陈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据医生介绍其生命已有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