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侃侃被打后,妈妈陪他到医院,缝了7针。他身后的小伙子就是打人者。(摄于事发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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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30日中午,湖墅北路的新丰小吃店,10岁的男孩侃侃独自坐在座位上给妈妈占位子。一对年轻男女过来坐在侃侃占的位子上,侃侃不高兴地说“明明是我先占的位子”……小伙子和侃侃吵了起来。
口角中,小伙子突然抡起一只装粉丝的青花瓷大碗砸在侃侃头上,大碗粉碎,侃侃满头是血,送进医院缝了7针。
小伙子姓沈,1988年生,高中文化,无业。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拱墅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沈低头站在被告席上,辩护席是空的,他没请律师。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沈×因琐事纠纷意图伤害他人,使用瓷碗将他人砸成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沈统统认罪。
在做最后陈述时,沈的声音很小,几乎是嗫嚅着:“我要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我太冲动了,脑子昏了,这对我一生是很大的教训,我有生之年不会再犯,给我一次机会吧。说来说去,还是要向被害人和家属致以深刻歉意。”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检察官说,如果沈故意伤害罪成立,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天,侃侃的父母到庭,对沈提出6万多元的索赔。
侃侃父亲说,事发后,孩子住院一个多星期,沈一次都没来看过(沈的母亲曾来看过一次),也没道歉过,更没有主动提出赔偿,医药费全是他们自己掏的。现在侃侃双眉间留下了一条3.1厘米长的伤疤,医生说要消疤,只有做整容手术。
沈的母亲没有来,陪他来的是三位远房亲戚,他们说,沈来自单亲家庭,母亲打零工赚钱,他又没有固定工作,能不能少赔点。经法官调解,沈同意赔偿2.7万元,侃侃父亲表示接受。
庭审一结束,三个远房亲戚赶紧往外走:“赶快回去凑钱啊,他妈妈肯定拿不出来,邻居亲戚到处都要借点。”
沈的大伯说:“这孩子(指沈某)从小就很内向,一天不说一句话我们都不奇怪的,当时听说他拿碗砸人我们都傻了,他妈妈都气病了,还要赔钱,你们说是不是自己找事……”
昨天下午3点,沈的亲戚把赔偿金交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