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6月4日讯(记者 廖小清) 今天上午9时30分,21岁的沈某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一语不发,10岁的受害者侃侃却没有出庭,由其父母代替。就在半年前,这位小伙还与侃侃因为吃牛肉粉丝抢座位而争吵动手。今天,杭州拱墅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拱墅区法院提起公诉,沈某将面临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阅读:一碗牛肉粉丝引发的“血案”]
去年11月30日11时40分许,21岁的沈某在湖墅南路一家新丰小吃店二楼餐厅就餐,因争占座位与9岁的侃侃发生纠纷。沈某先将1个空蒸笼砸向侃侃,后又将1个瓷碗砸至侃侃的额头,造成其经治疗后,左眉弓内侧留有一条长3.1厘米的疤痕。经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侃侃的损伤已构成轻伤。
今年4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沈某因琐事纠纷意图伤害他人,使用瓷碗将他人砸成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