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为帮助亲人逃避强奸罪的法律制裁,三名亲属竟然伙同中间人共同收买、威胁被害人,迫使其向司法机关作伪证,结果他们也难逃法律制裁。6月1日,越城区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了这起妨害作证案。
今年2月下旬,越城区检察院收到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鲁某强奸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被告人鲁某的口供前后不一,事实出入较大,为谨慎起见,检察官联系被害人张某,让她来检察院做笔录。2月25日上午,张某来到检察院后,竟然向检察官陈述当时是自愿和鲁某发生关系的,只是事后鲁某不肯给她钱,还摔坏了她的手机,张某一气之下才向警方报的案。
在此前公安机关给张某做的几份笔录中,张某的陈述一直都比较稳定,为什么其态度一下子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呢?当日下午,检察官再次把张某叫到检察院。这次,承办案件的女检察官没有先给张某做笔录,而是推心置腹地跟她讲道理、讲政策,张某最终承认,是受到鲁某家人的贿买和胁迫才作了伪证。
原来,2月14日,绍兴市区人鲁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是,鲁某的家人就凑在一起商量如何才能帮助鲁某逃脱法律制裁。几天后,鲁某的家人通过中间人葛某联系到了被害人张某,让已回湖南老家的张某重新回到绍兴,并告诉张某有事商量。2月23日,鲁某的姑姑、老婆及中间人葛某在市区花园新村附近约见了张某。他们教张某如何去司法机关作伪证,好让公安局把案子给撤了,同时答应事成之后给她2万元的好处费,还威胁张某说如果鲁某坐牢的话,鲁某出狱后肯定不会让张某好过的。思量之后,张某只好去公安机关说自己是自愿和鲁某好的,鲁某的行为不属于强奸。不料,却被告知案子已经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鲁某因犯强奸罪已于5月2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鲁某的姑姑、老婆、弟弟及葛某四人为使他人逃避法律制裁,合伙采用威胁、贿买方式指使被害人到司法机关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涉嫌妨害作证罪,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