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1日讯
宁波人老陈和老婆晓琳分居3年多了。他说,两人感情早已破裂。他到法院申请离婚,却落入了两难境地。为啥?老丈人不答应,手里还拿着一份两口子婚前签订的一份“忠诚承诺书”。老丈人说,要离婚,得把房子给女儿。
昨天,鄞州法院给出答案:“忠诚承诺书”无效。
婚前签下“忠诚承诺书”
老陈已经41岁了,娶到老婆晓琳,很不容易。
2002年,老陈34岁。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年仅20岁的鄞州姑娘晓琳。第二年,两人准备结婚。
还有4天就领结婚证了,晓琳提了个要求。她说,她和父母都对这段婚姻不放心,担心老陈日后变心,希望他能立个字据,以示忠诚。如果将来老陈提出离婚,他要将所有的房产补偿给晓琳。
如果老陈不肯,晓琳就不同意结婚。老陈照做了,没细想,他在纸上写道:“我对晓琳保证不离不弃。如果我提出离婚,自愿将所有房产无条件补偿给晓琳。”
2003年底,两人结婚了。然而,半年不到,矛盾就来了。老陈说,自己办了家针织厂,工作忙,晓琳常和他争吵。2005年6月,晓琳干脆回了娘家,至今不肯回来。老陈曾多次上门道歉劝说,都被晓琳和她父母拒绝了。
老陈绝望了。今年4月,他向法院提出离婚。
要离就得交出房子
老陈没想到,这婚结得不容易,要离更难。因为老丈人拿出了一张保存了6年的“忠诚承诺书”。他要求,老陈要么别离婚,要么就按“忠诚书”上所承诺的,把所有房产过户给晓琳。
老丈人说,女儿女婿开始感情很好。但自从老陈开厂后,常和厂里女工搞不清楚。晓琳受了打击,和老陈吵架,还被老陈打了。
2006年,晓琳被鉴定为智力残疾。老丈人认为,这一切都是老陈造成的。女儿当年是被迫回娘家,老陈从来没来接过。
老丈人说要离也行,但晓琳也得有个保障,那就是房子。
老陈辩驳,晓琳的智力残疾和他没关系。婚前她就有这个毛病,但从没人告诉过他,所以坚持要离婚。
“结婚前,恋爱男女的山盟海誓肯定有的,这很正常。再说,当时妻子和她家人有意向我隐瞒她的病情,才逼我写下这份‘忠诚’字据。”老陈很不服气。
法院判令协议无效
清官难断家务事。昨天,法官终于把这个案子判了。“协议无效,同时驳回离婚请求。”法院认为,晓琳目前尚需人照顾时,丈夫提出离婚请求,不妥当,不利于对方的身体康复。
法官说,协议虽名为“忠诚承诺”,但却有违法律。离婚权属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通过人为约定的方式,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合法的。
法院认为,婚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财产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所指的财产,应是具体的,并已归属到具体的某个人。而老陈签下的所谓“忠诚承诺书”,显然不是一份成熟的、平等条件下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而是单方的、带有承诺和损害赔偿性质。这份“承诺书”与夫妻约定财产归属是有区别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