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2日讯
到目前为止,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第一批32辆超速“牛车”中,6辆宁波车已有5辆接受了处理,均被吊销驾驶证,还有一辆车也正在处理中。宁波高速交警支队几天前在宁波各大主流媒体刊登了这批严重超速车辆名单:浙BJT9XX奔驰轿车车速每小时233公里;浙BR98XX奔驰轿车车速每小时208公里;浙BBW1XX玛莎拉蒂轿车车速每小时206公里;浙BER1XX大众速腾轿车车速每小时201公里;浙B136XS奔驰轿车车速每小时200公里。
宁波高速交警支队在公告中指出,以上车辆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高速公路当作自己的飙车场,严重危及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将对涉案车辆采取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同时,支队专门电话联系以上车辆的单位及个体车主,提醒其通知驾驶员近快接受处理。
6月8日上午,浙BBW1XX玛莎拉蒂车和浙BER1XX大众速腾车驾驶员到支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两位驾驶员一位姓潘一位姓茹,均对自己的超速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支队随后联系浙BER1XX大众速腾轿车归属企业,企业负责人楼先生表示他们将对企业在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漏洞,目前违法驾驶员已被辞退。
6月9日上午,支队民警第3次拨通了车速达到每小时233公里的第一“飙王”浙BJT9XX奔驰轿车车辆单位电话。当天上午10点,驾驶员苗某终于匆匆赶至支队处理,苗某称,今年3月9日公司有重要事情通知其从上海赶回慈溪,因为急着赶路,所以超速了。民警对其作出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能重考申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