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3日讯
6月22日-26日,2009年举报宣传周在全国开展。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定于今天上午在市区松台广场设点开展咨询活动。记者昨从市检察院了解到,去年6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的贪污贿赂等各类线索890件,据此立案查办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76件344人。群众举报线索已成为温州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来源。
在检察机关受理的890件举报线索中,举报县处级干部的线索20件,科级干部的90件。根据线索,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151起;查办县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7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为鼓励举报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是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该院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追缴赃款的1%至10%。举报电话为88312000。另外,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越坚说,该院非常重视对举报人的保护。受理举报在固定的场所进行,由专人接待,无关人员不得旁听、询问;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授权或者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举报材料不准私自摘抄和复制,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在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每月15日为该院检察长接待日(逢节假日顺延),群众可直接向检察长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