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温州论坛
网友我不是猪发帖:温州市鹿城区近日出台了《2009年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一年级新生报名需要提供房产证,而且几所重点学校还限定2006年7月4日以后领取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在60平方米以上,否则不能入学。
学区房的概念大家都已经接受了,但是,规定买的房子必须达到60平方米,有什么依据?鹿城区房价多贵啊,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也要七八十万元啊,对一般家庭也是沉重的负担。难道只有买得起大房子的有钱人,孩子才能上好学校吗?
【网友声音】
牛贴不得不顶:既然招生压力重,为什么还招“择校生”啊?明摆着这边压缩辖区生,那边把名额用来卖钱。这是严重的教育不平等现象!
yl308308:听说这样做是限制有些专门钻空子的人,他们买了套房子在学校边上,孩子入学了又把房子卖掉。
daiyanren:前不久,为了孩子入学,我特意换了套学区房。本人还是理解这样的门槛限制。如果教育部门能够彻底限制择校入学,只凭客观条件制定入学标准,则显得更加公正公平。
深蓝诺米:都是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闹的,现在想上个好学校不易啊。
不懂:为什么一定是60平方米?
【记者求证】
浙江在线06月24日讯
带着众多网友的质疑,昨天,记者来到温州鹿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林如辉科长对此向记者作了解释:“网友的理解有些片面,我们的初衷是为了限制外面有房产临时在学校附近购买小套房的家长择校。这些家长买了小套房,子女入学后,小套房容易卖掉。我们作出这个规定,主要是有些家长会想方设法让孩子上重点学校,重点学校招生压力太重,说到底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对于一直住在辖区里的居民,房子不到60平方米,我们的学校会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让新生在辖区入学。如果房子不到60平方米,产权证领取时间超过三年的,也能在辖区入学。
为什么以60平方米为标准呢?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处一位姓潘的工作人员说,当初温州市教育局制定类似文件时,参照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文件,其中提到,外地人在温州市区购买了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可以落户温州。所以在学区房的面积限制上,教育局选择了这个标准。
记者随后在网上找到了这份2002年出台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面第一条第五款是:在市区购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或购房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人均金额不低于7万元的人员,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其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