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该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后,一些需要由省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审批的有关事项,县级政府可以打破原先层层上报的繁琐,直接报由省政府进行审批。除此之外,原本由上级人民政府或相关工作部门管理的事项,上级政府可通过法定委托、授权等形式,交由县级政府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