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
专家门诊推行实名挂号、三级以上医院实行网上预约挂号等制度的实施,如今有了更加明确的时间表。记者昨天获悉,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市级医院实际,市卫生局就上述制度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从8月1日起,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必须实行实名挂号。患者在挂号时应当出示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农保证、驾驶证等),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与此同时,为方便患者预约挂号,市卫生局要求,三级以上医院在2009年底前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自助挂号、自助检验报告等服务;市直医院要积极试点“数字就诊同城卡”,以提高信息共享性。
针对处方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电子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纸质处方。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要配备打印机,无条件地满足患者外带处方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