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上世纪八十年代,“乐清湾金融风暴”被全国关注。据乐清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乐清市又多次发生民间非法金融案,涉及总金额约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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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会案浮出水面
诈骗115名会员1亿多元,乐清市“女会主”高秋荷被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乐清妇女陈美兰非法集资9000余万元,至案发前,仍有44名受害人的8000万元无法归还;乐清市北白象“女能人”黄某,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25万多元,还把丈夫徐某拉下水……除此之外,多起涉案金额高达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抬会大案,逐渐浮出水面。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乐清市发生的民间非法金融案件175起,涉案人员达2800多人,发生额约40亿元,亏空额12亿元。截至今年5月,刑事立案43起,已有22人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获刑,其中死刑1人、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被判退赔非法所得金额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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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诱饵血本无归
在已经发生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会主往往以高息为诱饵吸收他人存款。6%至15%的高额月息并不少见,很多会员都是被这类所谓的“高回报”诱惑拉下水。
柳市、北白象、黄华、翁垟、象阳等地,是乐清抬会最为严重区域。这些地区来自农村妇女的会主,为了取信于会员,不停编造她们的投资神话:房地产投资、开办企业等等。会主中夫妻一起上阵、携带子女一起从事非法经营的,并不少见。他们大多是拿后期入会的会员的钱,来填补前期会员的利息,进行疯狂拆借。这些会短则一年时间,长则三四年时间,就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崩盘。受害者的损失,少则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血本无归的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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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面孔”重出江湖
面对民间非法金融案高发情况,乐清市在2007年挂牌成立了乐清市处置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张守奎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参与处理当时非法金融活动。
“当时抬会卷入总人数20来万人,发生额10多亿元。”张守奎说,这次抬会风波显得更加错综复杂,还冒出了“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地下钱庄”等各种新形式,和“六合彩”、“山头赌博”纠缠在一起,形成了特殊的连环债务。从个案来说,金额巨大,动辄上亿元,而且参与人数众多。
张守奎在工作中还“碰”到了一些老面孔,比如陈美兰等人,这些会主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被判过刑,这一次“重出江湖”。“这次距上次相隔时间比较久远,大家的风险意识逐渐淡化,有的受害者当时还没有经历过。”张守奎表示,这些都给新老会主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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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路盘活民资
乐清民间的经济互助会由来已久,名目繁多。过去,一般在亲朋好友中发展会员,目的是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等,如今个别逐渐演变成具有金融投资诈骗和赌博性质的“抬会”。“抬会”由大会主、中会主、小会主、背会(中介人)、会脚等层次组成。
据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底,乐清市各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96亿元,借款余额475亿元。而这几年发生的民间非法金融案,涉及金额约40亿元,相对金融机构存款,所占比例比较大。
有关专家指出,应该找一种途径,让大量民间资金在阳光下运作,如此,既可让民间资金产生效益,同时又不会给非法集资与诈骗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