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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上标示着2009届毕业生赠的字样。 姚蔚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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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毕业离校时,居然要给母校交纳“孝敬费”?昨天,记者接到一名学生的投诉,说宁波教育学院每年都会在毕业生离校前强行向学生收取“孝敬费”。这位学生还透露:学校这一届455名高职毕业生每人都被强行收取了30元钱,用于给学校购买一块价值10万元的电子显示屏。真有其事吗?记者随即展开了调查。
学生:没想到毕业离校也有潜规则
章小姐今年毕业于宁波教育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6月19日她回学校去拿毕业证。刚进教室,章小姐就听到同学们议论,学校要求每个毕业生捐助30元钱。同学说,这是学校历来的潜规则,上届学生毕业时就给学校买了一块屏风。同学们私下里都戏称这是“孝敬费”。
章小姐再一打听,果真学校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已经把这30元钱从代管费里扣除了。同学们还传言,这次收取的“孝敬费”是为了给学校购买一块价值10万元的电子显示屏。
“我对母校也非常有感情,给老师和学校留点纪念品,我也是很愿意的,不过学校这种擅作主张的做法,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章小姐说。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两名宁波教育学院的应届毕业生。
他们表示,他们在同学中打听了一下,几乎都被收了30元钱。其中一位姓李的同学说,学校老师从始到终都没有正式地告知大家这笔钱的用途。
学校回应,学生交费是自愿捐献行为
浙江在线07月01日讯
6月30号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宁波市环城北路的教育学院。走进教学楼大厅,正上方镶嵌着一块大约十来米长,半米宽的电子显示屏,屏幕的右边则镶嵌着“二00九届高职全体毕业生赠”的金字。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楼剑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学校不存在“离校潜规则”这一说法,因为宁波教育学院先前并不存在高职教育,去年毕业的高职生是该校的第一批大学毕业生,所以也不存在“孝敬费”的传统。学生反映的2008届毕业生赠送母校屏风的事情是属实的,是去年的毕业生为了回馈母校的培育之恩,自发赠送给学校的。
楼剑锋告诉记者,学校今年455名高职毕业生的确每人交了30元钱,用于给学校购买一块LDP屏幕,就是记者先前看到的那块。不过他表示,那是学生们的自愿捐献行为,而且那块电子显示屏的价格并不是10万元。随后,记者看到了该屏幕的价格单,上面显示该屏幕总价格是26215元。楼副主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校今年毕业生455名,即使按照每人30元算,也只有13650元,购买电子显示屏的不足部分是学校贴的钱。
学校表示“操作上简单化了”,承诺捐款悉数退还
宁波教育学院学生处处长华汉芬告诉记者,在这件事情上,学校的确存在“操作上简单化了”。据她介绍,本届毕业生即将毕业前,有许多学生干部和同学通过班主任向学校反映能否在离校前给学校捐献财物留念。经过商议,学生处原则上同意学生们的自愿捐献行为,但同时也告诫不能强行收取。
华汉芬说,因为当时许多同学忙于毕业实习都不在校,所以除了少数在校学生直接捐款外,对于大部分学生,班主任是直接从他们的代管费里扣取了30元钱。
“不管是自愿还是被动捐助的,我们都将悉数退还给学生。”宁波教育学院院长白晓明说,她也是在接到本报记者采访要求后才得知此事的,学生代管费用途很清楚,这次学校擅自从中扣除30元钱是不合适的。而且以后学校还要明文规定,谢绝学生向学校赠送任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