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海洋经济迅猛发展,海警部队如何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履行“维权、执法、服务”三大职能,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走出一条具有海警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新课题。海警二支队顺应潮流,科学提出了海上警务区建设模式,逐步从构想、探索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顺应形势,科学提出海上警务区建设构想
(一)客观冷静分析困难。2008年是海警部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海上执法规定》的开局之年,支队先后侦破了“7?17A周源义团伙盗窃案”、“7?17B王天顺团伙盗窃案”、“常文革故意伤害案”等重大海上刑事违法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有效震慑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在取得案件侦破的同时也体会到了海上执法办案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等现象,就其根本原因是辖区海域广阔,海上船艇从报警到海警艇到现场时间长,事后船艇逃逸,涉及范围跨度大,往往跨地区、省。2008年9月13日在178海域,鲁东渔0598船员李金刚与徐平平、张福武因琐事发生纠纷,李金刚被水果刀刺中左腹部、右大腿内侧,致重伤。事后犯罪嫌疑人潜逃山东老家,目前,通过山东警方配合,已缉拿徐平平归案,张福武仍然在逃。另一方面警民相互熟悉率低,群众基础薄弱。仅仅依靠以往“交警巡查式”的海上治安管理机制,官兵只能熟悉被检查过的渔船民,不能达到全面覆盖、全面了解的效果,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勤联动、信息互通,影响海上执法办案的效率。
(二)集聚智慧找准症结。解决客观困难需要主观努力。为改善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支队领导多次随艇出海调研,并先后召开五次座谈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制约支队执法执勤工作效率的关键问题在于群众基础薄弱。而造成海警部队“年年开展‘三基’工程,年年群众基础薄弱”的主要原因是船艇走访无目标、无重点,多头多点撒网,难以达到预想效果。
(三)结合实际提出对策。支队结合海警部队实际,充分借鉴地方公安机关陆上警务区建设成功经验,提出海上警务区建设思路,归纳出支队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三分四定法”,即:实现走访的“工作分类别、组织分层次、走访分对象”、“人员定职、船艇定片、进度定时、走访定制”,沿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工作目标,逐步摸索支队执法执勤工作科学发展模式。
二、积极探索,逐步明确海上警务区建设方向
支队严格按照海上警务区建设思路,有针对性地进行摸索总结,逐步明确了建设方向上的“三个目标”、“四个依靠”。
(一)“三个目标”。支队紧紧围绕如何解决海警部队执法难办案难的问题,提出了海上警务区建设的“海上协同”、“海上救助”、“海上调解”三大目标,努力将解决问题的关键放在提高辖区群众熟悉率上,依靠良好的群众基础,以期形成对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警民联合监控、联合打击;对海上船只撞船、触礁等海上事故进行联合搜救;对海上的渔事、海事纠纷进行警民空中电话调解或出艇当场调解。2008年12月7日,浙普渔72386、浙象渔47085、浙象渔49129在象山海域作业时,因渔具缠绕引起争执,双方船员情绪激动,随时有发生冲突的可能。支队为尽快稳住船员们情绪,平息化解纠纷,立即电话联系舟山海盛渔业公司和石浦镇平岩村村长,并进行电话调解,成功化解了三船之间的渔事纠纷,成为了支队首个“空中电话调解”的典型案例。
(二)“四个依靠”。支队进一步认清了“服务谁、依靠谁”的问题,就海上警务区建设提出了“依靠政府部门、村级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海上渔船民”的“四个依靠”,既在组织工作上依靠政府部门,让他们了解海警、掌握海警,并为海警部队执勤执法工作、海上警务区建设、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问题处理上依靠涉海的企事业单位、依靠基层的群众组织,特别是渔事海事纠纷发生之后,通过官兵与基层组织之间的协调化解纠纷,实现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在实践工作中依靠海上渔船民,坚持“警民联防,群防群治”的方针,履行海警部队“维权、服务、执法”职能。2009年1月9日,“浙椒渔7057船”、“浙普渔19287船”在作业时发生渔事纠纷,支队一大队利用海上渔船的村镇组织领导和船管联络员对当事船进行协调教育,成功化解了两船纠纷。
三、科学实践,全面推进海上警务区建设步伐
支队在前期探索、论证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完善,通过改变走访方式、建立规章制度,将海上警务区建设构想付诸实践。
(一)“辐射法”走访。支队总结以往“交警巡查式”走访的经验和不足,科学地提出“政府部门、村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海上渔船民”的三级“辐射式”走访制度,改变原先海上点对点的走访模式,实行先从政府部门走访入手,依靠政府部门联系村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最后由村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联系掌控海上作业船只的方法,将走访重心从海上走访转化为陆上走访;从走访船艇转化为走访涉渔的政府部门、村级组织、企事业单位,最终达到整体防控、全面协同的目标。到目前为止,支队各基层单位已深入到象山的渔山岛、普陀的桃花岛、朱家尖岛、嵊泗的花鸟岛等50余次,走访海岛渔镇、村40余个、企事业单位150余个,初步掌握了海上船舶数据800余条、重要的码头100余个、港岙口30余个,选择了警务公开栏设置点8个。
(二)“亲情式”服务。继续深化以“亲近渔山、构建和谐”为主题的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暧“四送”活动。为渔农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放映电影,设置文化活动室,进行卫生知识咨询和免费诊疗,发放日常药品、健康知识手册。进一步扩大“警民共建和谐基金”规模,从原先的3家单位发展到6家,用于帮助辖区困难儿童,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在农忙时节成立“爱心服务小分队”,为群众送水送药,帮助困难家庭收割庄稼,在辖区各村显眼位置张贴了警方友情提示牌,提醒各位农户要注重农忙时节的安全检查,做好防险、防盗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忙在田里,失在家里”的现象。
(三)“规范化”管理。为适应海上警务区建设的需要,支队制定《海上警务区工作规定》,明确了海上警务区建设的目标、任务、职责,并将海上警务区信息资料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程来抓,将走访作为海上警务区建设有效手段,要求各艇将走访掌握的基础资料、海上治安情况、动态信息等及时输入到支队的基础资料数据库,以备资源共享。支队还制定了《海警二支队海上警务区考核实施办法》、海上警务区工作的会议、值班、考核等10项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海上警务区民警责任制,有机地将工作实效、实绩与干部奖励、晋升相挂钩,要求每位民警深入辖区了解民意、掌握民情,力争两年内达到“五知”:即知责任区海域的治安动态、地理特征、重点部位、民风民俗、船舶和渔船民基本情况,确保海上治安矛盾发现得了、社会问题控制得住、渔事纠纷处置得好。自海上警务区实施以来,支队已成功化解多个海上不安定因素,调解渔事纠纷12起,起到了海上管控的初步效果。
海上警务区建设是支队在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指引下,顺应形势发展而提出“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思维、新思路,进一步融洽了部队与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基层群众之间关系,实行海上治安联防联治、联合打击,从而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海洋环境,为辖区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