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13日讯(通讯员 江山)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高速公路上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事故呈现出高发态势,从6月21日起全省发生的18起死亡事故来看,与疲劳驾驶有关的事故12起,占66.7%,事故中涉及的29辆车有20辆大货车,占车辆数的69%,其中外省籍货车占65%,这些大货车事故均与疲劳驾驶有关。为遏制事故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省厅和厅交管局的部署,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特点,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所辖路段开展“送清凉、防疲劳”提醒服务活动,从目前活动情况来看,这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举措,夜间事故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这一活动也得到了驾驶员、运输企业和相关单位的理解与支持。
每隔50公里 设置防疲劳提醒服务站
按照同一方向间隔50公里左右,在沿途服务区和各省际卡点设立防疲劳提醒服务站,为过往驾驶员提供抹清凉油、送饮用水、进行安全宣传和指路等“送清凉、防疲劳”活动服务,提醒服务从每日0时持续到早上6时。
服务的对象 重点保证长途客运车辆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每天的流量有50多万辆次,其中长途客车的流量和货车的流量均要高于白天,是夜间防疲劳提醒的重点。服务站在提供“送清凉”的同时,还要对长途客运车辆检查随车驾驶人人数、资格、起始点、驾驶人连续驾车时间。对连续驾车超过两小时的,必须要求其休息20分钟以上;对连续驾车达到4小时的,必须更换驾驶人;对只有一名驾驶人的,一律强制休息,总里程400公里以上、无人替换的,通报其企业和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防疲劳提醒服务 原则上不对过往车辆进行处罚
各地在开展夜间防疲劳提醒服务时,均由大队领导带班作业,规范设置分流隔离措施,将车辆引导至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劝导驾驶员就地休息或给涂抹清醒用品,提醒驾驶人不要疲劳驾驶。发现已经有疲劳状态的强制休息。在开展夜间防疲劳提醒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对过往车辆进行处罚,发现尾灯不亮、未粘贴反光膜的车辆,责令修复或劝离高速公路,同时,创新方法,采取施工路段亮灯、可变情报板提醒警示、巡逻车亮高杆灯等多种方法预防疲劳驾驶行为。“夜间防疲劳”一直是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省交通投资集团、省广电集团交通之声等单位也将参与本次“送清凉、防疲劳”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