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但离奇的是,本案的原告小卢所买的产品,并没有质量问题。
“我看中的是‘中国名牌’,但实际购买的产品并非中国名牌。”小卢认为,商家从包装到促销手段,都以“中国名牌”为噱头,对他的消费起了误导作用。为此,他将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一赔一。
消费者质疑“中国名牌”的蚕丝被
名不副实
2008年9月21日,小卢在商场里购买了4条蚕丝被,生产厂商为湖南梦洁家纺有限公司,每条价值2444.6元。“因为是买来送人的,所以想买些上档次的东西。”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小卢选择了有“中国名牌”商标的梦洁蚕丝被。庭上,他拿出了梦洁蚕丝被外包装上的合格证吊牌。在殷红的吊牌上,赫然印着“中国名牌”四个粗体黑字及特有标志。“不仅如此,销售人员也一再强调,是中国名牌。”
发现问题的是小卢的朋友。据他所知,梦洁蚕丝被并非是“中国名牌”。将信将疑间,小卢登录了“中国名牌”网站进行查询,结果未查到该产品。
“这根本就是在欺骗消费者。”小卢感到十分气愤,他认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退一赔一,商场应该赔偿共计19556.8元。
梦洁确系“中国名牌”,
名牌范围划分不明
正当小卢认为受到欺诈时,湖南梦洁的销售商当庭提交一份毫无争议的证据——湖南梦洁家纺产品“中国名牌”的资格证书。
2002年9月,湖南梦洁获得中国名牌证书,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2005年9月,湖南梦洁经申请后得以延续使用该称号,延续期限为5年。换言之,直到2010年9月前,湖南梦洁家纺产品确系“中国名牌”。
但是,这两份“铁证”在小卢眼中,并非无懈可击。“据资料查询,梦洁享有‘中国名牌’称号的产品是床上用品以及系列配套件。这个范围并没有明确将蚕丝被划分出来。”昨天,记者登陆了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开设的“中国名牌”网。在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公示的中国名牌产品中,的确没有湖南梦洁的蚕丝被。
商家表示,2010年将单独为蚕丝被
申请“中国名牌”
对于小卢的质疑,梦洁销售商有自己的解释。根据中国名牌战略推荐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来看,在2007年之前,蚕丝被并没有单独被列项,它是直接包含在床上用品及配套件品类当中的。
2007年起,国家正式将蚕丝被单独列项。换言之,商家可以单独就蚕丝被产品申请“中国名牌”称号。
昨天,梦洁商家当庭表示,由于现有的“中国名牌”称号有效期到2010年9月截止,中途无法再为蚕丝被单独申请。所以,在下一轮的“中国名牌”称号使用申请中,将对蚕丝被产品单独提出申请。
此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