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三次都说没货,第四次有货了却要涨价。”近日,何先生反映,他先前用祐康水饺提货券提了三次,都没能提到货,等到了最近一次去提货时,却被告知,水饺涨价了要加钱才能拿到货。何先生认为,商家这样的行为是在忽悠消费者。
提货券提了三次都没货
今年春节之前,何先生团购了数百元的祐康提货券。其中有三张“祐康灌汤猪肉水饺”和“祐康灌汤三鲜水饺”的提货券。每张提货券能提220克装的水饺四包,面值22.8元,上面显示,产品品项及价格有效执行期到2009年3月31日。
“拿到券没几天,我就去提货了,其他的东西都提好了,就是没有这两种水饺,我也就算了,打算下次再来。”何先生说。
春节之后,何先生再次拿着这三张水饺提货券到祐康提货网点——宜康孩儿巷店提货,结果又被告知没有货。
此后,今年5月份,何先生再次去提货,又遭到了拒绝,理由还是“无货”。
能提货了却要涨价
何先生说,虽然有效期是到3月底,但是祐康的工作人员说了,仍然可以提货。于是今年7月份,何先生再次去提货。
“我到了提货点,一开始工作人员又说没货。后来他们说有车子来卸货可能有货,我就在那边等他们卸完货。”何先生说。
当天等了四十分钟后,何先生拿着提货券去换水饺时,却被告知水饺涨价了,220克的祐康灌汤猪肉水饺涨到了6.4元,每张券要加2.8元才能提到货。
商家这样的做法令何先生难以接受。“不是我不去提货,是他们没货了才耽误了,我没向他们要车马费,现在他们反而要我加钱。”为此,何先生曾向祐康相关部门反映过,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律师:如情况属实商家存在违约行为
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忠再认为,提货券相当于一张合同。何先生遇到的情况如果属实的话,那么商家可能存在违约的行为,应当为涨价后的差价负责。但是,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说,目前的事实是这三张提货券还在何先生手中没有兑换,所以何先生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曾在有效期之前去提过货,通常这一情况举证比较难。
祐康:将承担涨价差价
7月16日,记者拨打了祐康集团旗下的杭州祐康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该水饺提货券写着有效期为3月31日,但是公司规定了可以延期使用,但是因为季节等时间原因,商品价格会有变化。目前,220克的祐康灌汤猪肉水饺零售价是6.4元一包,顾客用22.8元提四包这样的水饺的话,要另外加钱。
此后,据杭州祐康电子商务网络有限公司另一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相关网点的供货记录,如果确实存在何先生在有效期前提货时有缺货的状况,他们愿意承担涨价后的差价。
7月17日,何先生收到了祐康工作人员送来的水饺。据祐康工作人员介绍,经双方协调,何先生的提货券已经按照涨价前的价格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