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关员从一名入境旅客行李箱中查获象牙制品24件1060克。这是最近一个月内,温州海关连续第三次查获象牙制品入境案。
据了解,该旅客为一名在安哥拉经商、转道香港由温州入境的台州籍商人。此前,6月21日和7月4日,温州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分别查获象牙制品37件860克和14件520克。当事人均系在非洲经商的浙江籍人士。
非洲盛产象牙,由于当地政府管理不严,象牙制品在当地十分容易买到。同时,象牙雕刻的手镯、项链、筷子、印章等物品往往制作精美,颇受出国人士的喜爱。但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中国的《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旅客严禁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入境。否则,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没收象牙制品,重则会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海关介绍,据除象牙外,下列野生动物及制品也属于海关监管的限制进境物品:河马牙、犀牛角、野生牛角、扭角羚羊角、海龟壳、珊瑚、贝壳的雕刻品及由其制成的项链、耳环、手镯等装饰品;虎、豹、熊等食肉动物毛皮或者制品;蟒蛇、眼镜蛇等蛇类和鳄鱼、巨蜥、穿山甲等爬行动物皮革及制成品、野生动物的狩猎纪念物(包括皮、角和头骨等)。(记者李飞云通讯员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