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
“从本月开始,椒江区将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塑料造粒滤网、眼镜喷漆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近日,椒江区政府发布通告,叫停工业固体废物露天焚烧,违反规定者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椒江区洪家街道的塑料造粒滤网与前所街道的眼镜喷漆废渣露天焚烧情况严重,附近居民怨声载道。
为此,椒江区政府出台了禁止工业固体废物露天燃烧的政策,7月份正式开始实施。“禁止工业固体废物露天燃烧主要对象是塑料造粒滤网、眼镜喷漆废渣等。”市环保局椒江分局工作人员余华君表示,禁止燃烧后,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将固体废物统一运送到台州固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市民发现有人或单位违规,可以拨打电话88227139进行举报。
此外,为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椒江环保分局目前已在洪家街道选取了两家企业作为试点,通过改进工艺、提升设备的方式,减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