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台州市“多城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从昨天下午在台州市政府召开的第七次“多城同创”督查例会上了解到,下阶段,台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计划于2008年底前完成椒江、路桥等城市污水处理二期等多项工程建设。
根据市创模办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市在10项指标上与国家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比如,按标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且市区无劣V类水体,而我市市区25个监测断面中,2006年劣V类的有15个,且河水发黑发臭。
再如,国家标准要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等于8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等于7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大于等于20%,而2006年我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5.0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67.3%,污水再生利用尚未开展。此外,存在差距的还有工业企业排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8项指标。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台州市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全面开展市区水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查等多项工作,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
按计划,2008年底前,台州市将完成椒江、路桥等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并建设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确保污水截污率95%以上;加快供水二期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完成市区垃圾焚烧工程,完善椒江、黄岩2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完善路桥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异味处理、沼气回收、渗滤液处理等配套工程。
此外,2008年台州市还将完成市级危险固废处置中心工程,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转移和处置利用的环保管理,实施转移年度审批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排放,确保收集率和处置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