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商丘市来到义乌打工的王社领,十几天前在老乡的介绍下,成了一个为旧村改造小区做水泥路的临时工,每天工资100元。让人想不到的是,王社领在工地上只干了5天活就出事了:在一次中饭后,先行离开的他竟掉进了路旁一户村民家的地下室里,摔成重伤。虽然医生尽力抢救了一个星期,还是未能救回他的性命。
弟弟掉进4米深的地下室哥哥为医药费四处求助
7月17日上午,在接到王社领的哥哥王明利打给本报“浙中周末新闻热线(13957920264义乌东阳)”的求助电话后,记者前往义乌市中医院找到了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的王社领。
来自河南永城市的肖可体,是和王社领一起干活的老乡。“7月11日中午,我和王社领一起吃饭。他吃完就先过去休息了,我吃完回到休息的地方没看到他,就问正在搅拌机边干活的安徽人,他说可能去上厕所了,我就没在意,也没去找。到了下午1时,上班时间到了,还见不到他来上班。代班的小包工头就让我打他手机,可是通了一直没人接……”肖可体说,“后来,由于我要上班走不开,小包工头就去找他,找了很久才发现,王社领摔在别人家的地下室里了。小包工头打了120和110,后来王社领被送到义乌市中医院抢救。”
在东阳打工的王明利知道弟弟出事后,就一直待在医院里。据王明利说,送到医院抢救后,包工头当时就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可是经过6天的抢救,医药费花去5万多元,几天来虽然从义乌打工的老乡那儿东借西凑了1万多元,但还是远远不够。“为此,我们又去找包工头要医药费,可包工头说这事情地下室的房主也有责任,让我们去找房主要医药费。于是,我们又打电话给房主杨某,杨某说这个事情不属于他的责任,不过等事情结束后他会出于人道主义出一部分钱。”
“我们认为,这地下室的窗口就开在路边,而且地下室高达4米,存在着安全隐患。王社领掉进地下室,房主应该是有责任的。”王明利说,他们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凑齐医药费,尽力将王社领抢救回来,因为王社领有三个小孩子,最大的10岁,最小的才3岁,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如果他没有了,这个家就没希望了。为了抢救王社领,他们恳求包工头和房主能伸出援手,为王社领垫付医药费。
据重症监护室的王医生说,王社领是从约4米高的高处摔下来的,脑外伤非常严重,属于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当天晚上就开了两次刀。到17日为止,医药费已经花了5万多元,现在,医院还在进行全力抢救,但是由于伤势特别严重,情况不容乐观。
王社领掉下去的地方是地下室采光窗口
在王明利和肖可体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位于北苑街道一处正在进行旧村改造的小区现场。王社领摔下去的是一处地下室的采光窗口,有一扇窗户大小,上面还盖着一块木板。记者掀开木板看到,窗口上装了一个不锈钢的架子,就像防盗窗一样。透过窗口看下去,水泥浇筑的地下室确实有4米左右高。据工地上的人说,当时王社领出事的时候,窗口上只盖了木板,这不锈钢架子是近两天才装上去的。
记者在小区里转了一圈,看到小区里的房屋基本已经造好,外墙也装饰好了,只有门前的路面还没有完工。虽然房子建设整齐划一,但是有的房子建了地下室,有的房子没有建地下室,与杨某家相邻的地下室的采光窗口现在也都新装了不锈钢架子。
据相邻几幢房屋的房主说,虽然这是旧村改造的房子,有统一的规划,不过村民造不造地下室是自行决定的,造起来的地下室高度一般在3.8米,由于考虑到建造地下室投入大,而且容易漏水,因此许多村民就没有建过地下室。据他们所知,王社领摔下去的地方平时是有木板盖着的,不过他究竟怎么摔下去的,大家都没有看到过。“这么高的地下室,窗口就那样开在那里,如果没有木板盖着的话,不清楚情况的人走过去确实容易出事。报纸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呼吁一下,让建房的村民们都重视起来,消除安全隐患,不要让悲剧再发生。”
安徽人张述贵是工地上的小包工头,王社领就是在他的手下干活。王社领出事的时候,张述贵正在从老家赶回义乌的路上。“我在车上接到电话说王社领摔到地下室了,而且摔得不轻,头上都是血,我就打电话给管项目的老何,让他们赶快将王社领送医院抢救。”张述贵说,在车上他就电话咨询了一些朋友,到义乌后就立即骑摩托车赶到医院,将自己了解到的东西告诉给了承包工程的杨老板。救人要紧,杨老板当即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据张述贵说,后来杨老板之所以不肯再垫付医药费,可能是认为地下室存在安全隐患,房主也有责任。再说,王社领作为一个成年人,大白天的掉进地下室里也是有责任的。也就是说,三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就让他一方来垫付医药费,心里肯定有想法。
记者联系到了在福田市场摆摊的房主杨某。杨某认为,这件事情他没什么责任,即使有也很小,因为地下室窗口他是用木板盖着的,应该说不存在什么安全隐患。王社领掉下去的地方其实是地下室的采光窗户,到时候上面是要装玻璃的,主要是由于村里开始做水泥路了,他的地面来不及做,只能等到水泥路做好了以后再做,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过,如果他真的有经济困难,我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资助他一部分,而且我也到医院里看过他。”杨某说,“如果家属一定要说我有多大责任的话,那就让法院来判决好了,法院判决我承担多少责任,我就承担多少责任。”
记者采访以后,当天下午,杨某来到义乌中医院,为王社领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经过与家属商量,杨某建议从杭州请一个专家过来为王社领诊治,费用由他负责。杨某告诉记者,为了造房子他也欠了许多债,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力抢救王社领的生命,他愿意力所能及援助王社领的抢救费用。
但是让人想不到的是,7月18日清晨,王社领因抢救无效去世了。昨天上午,王明利打电话告诉记者,弟弟死后,他打电话给包工头和房主,可是他们都不肯过来了。“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弟弟还有三个这么小的孩子,真的太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