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阵父子兵,你去酒店摸清路线,我找机会下手。 遵命。
时间:7月23日
地点: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诉对象:苏怡良和他的儿子、女朋友
公诉事由:抢劫罪、盗窃罪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这句子承父业的老话,在青田县一对父子身上,却是用来偷东西。
儿子小苏在酒店当保安,给贼父亲老苏做内应,在父亲女朋友汪某的配合下,轻而易举盗走了10万元。
昨天上午,三个人一同站在了青田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儿子当内应女友做掩护
去年,小苏应聘到青田县新世界大酒店当保安。老苏等儿子熟悉了酒店的情况后,于9月份先后多次到酒店与儿子接头,了解酒店的情况。
小苏明知父亲意在盗窃,还是将酒店财务室的情况以及如何躲避酒店监控等重要信息透露给他。
老苏拉着女朋友去现场踩了点。去年9月9日23时许,老苏携带撬棍、螺丝刀等工具潜伏在酒店7楼阳台。次日凌晨1时,老苏窜至酒店财务室,从办公桌和保险箱中窃得人民币8万余元、美金200余元、欧元1000余元。
得手后,老苏打电话叫来女朋友,扮成情侣从酒店大堂大摇大摆地离开。
父亲当保安时就偷
这个父亲原来是个惯偷。
2007年,老苏在宁波市海曙区某大酒店做保安时,就曾与人合谋,掌握酒店总经理的活动规律后,再由同伙实施暴力抢劫,一次性就从老板处劫走了营业款25万元。
2007年9月至2008年11月,老苏先后在青田、宁波、舟山等地作案七次,窃得人民币104500余元,以及上千元的外币和电视、电脑、金饰等物。
7月7日,青田县检察院对老苏以盗窃罪、抢劫罪提起公诉,对小苏、汪某以盗窃罪起诉。
最后,老苏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汪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小苏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父子站在一起像兄弟
审理此案的杨庭长说,老苏偷抢来的钱,还了三四万元贷款,给了女朋友一万元,到温州给自己买了条金项链。后来钱花光了,又从女朋友那里把一万元骗了回来,项链也当掉了。
老苏37岁,不胖不瘦,看上去很憨厚,不像坏人,以前是开船的,开保险箱技术不错。而小苏才18岁,小学毕业。
“三个被告人都很年轻,站在法庭上像兄弟姐妹。”法官感慨说,“儿子很年轻就被老爸带出来当保安,被他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