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潜伏》里,吴站长敛起财来,那叫一个精明啊,一个暗示一个眼神,下属余则成心领神会,就会帮他搞定。
舟山有个搞民爆器材的“胡站长”,敛财的本事与吴站长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而且他在敛财时,已经为自己想好了退路。
但千算万算,他还是被发现了。
胡某原来是岱山民爆器材公司的老板。
2007年,根据有关规定,舟山市只能有一家民爆器材公司。
于是,胡某的公司和嵊泗、普陀、定海三家民爆公司各自出资,加上一家化工公司,成立了舟山顺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胡某成了总公司副总。
股东之一的化工公司每年都有新产品上市,怎么推广,化工公司老板很伤脑筋。
在胡某眼里,这是个敛财的好机会。他隐晦地提出帮忙包销产品。化工公司老板提出,给他们每吨100元的回扣。
去年3月,胡某觉得如果就这么拿了钱,万一被查出来,就麻烦了。
他想到一个办法,叫化工公司给他们几个股东每人买一辆价值为50万元左右的汽车,每年他们在该公司报销2万元汽车费用,等汽车全部购齐后,公司再每年分别给他们15万元回扣。
当时,他的儿子正好大学毕业,想买车。同年7月,胡某与儿子买了辆丰田越野车。连同购车及相关的办证、油料费,化工公司共支出54万余元。
胡某为安全又使了一计,让化工公司将车子的产权做在该公司名下,对外则宣称车子是借给他们使用。
胡某每次敛财,都尽量做到不留下任何证据。
有次,他去杭州开会,不巧手机坏了,他就暗示找上门来谈业务的丽水一家民爆公司的销售科长买一只。销售科长买了只近400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给他。
就这样拿去,日后会不会被人发现?胡某想来想去,就连夜写了张借条,塞给那个销售科长。
与《潜伏》中的吴站长一样,胡某也喜欢与人攀比看谁本事大、敛财的门道多。
他还是岱山民爆公司经理的时候,看到有的同行想方设法挣“外快”,就私下与人合伙注册了一家民爆服务站,他出资7万,成了“胡站长”。
经他周旋(事实上,这个服务站是没有配送业务资质的),2001年-2007年,这家服务站业务收入达3000多万元,而他自己从中拿到了322万,用来买房子。
前天,胡某因涉嫌受贿罪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