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帆 绘
浙江在线07月27日讯
放暑假了,未成年的孩子擅自拿钱购买大额商品,家长跑到商家要求退货却被拒绝,随着假期的开始,这样的消费投诉多了起来。
“根据《民法》,未成年人独自的大宗消费行为是无效的。”12315举报申诉中心表示,作为商家必须明白,自己是在和一个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做生意,在必要时可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
小女孩偷拿钱买手机
“我是没有管教好自己孩子。可商家也不能一味推销产品,总该问问孩子是否征求了家长的同意。”近日,家住杭州淳安的徐女士,怀着一肚子怨气来到12315举报申诉中心。
原来,她读小学的女儿放暑假了,趁大人不备,悄悄取走了父母放在家中的钱,私自购买了一款华为手机。徐女士说,大约过了一周后,他们才发现女儿买手机的秘密,于是她拿着手机找到该通讯器材店要求退还手机。“没想到店家不但拒绝,反而还数落了我,说没有能力管教好孩子,还好意思到店里来无理取闹。”徐女士又气愤又无奈。最后,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经营者退还了330元现金,手机卡由她自行解决,手机退还经营者。
孩子大额消费屡有发生
未成年的孩子私自大额消费,这样的事近期时有发生。杭州的一位大妈来到12315寻求帮助,原来其读小学的13岁孙女一直是她一手带大的,因为孩子父母离异,她就是孩子的实际监护人。结果小孩私自从家中拿出千余元钱,在某营业厅购买了一只1000元的手机。
记者从12315举报申诉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受理类似的未成年人私自消费的事实在不少,比如有的孩子擅自从家里取钱购买游戏机,有的孩子偷拿钱预存给学校边上小店老板。
商家可对“小顾客”说不
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已满16周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才可以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
消保委表示,商家对待未成年的小顾客时要适当鉴别、慎重对待,可提醒其是否过度消费,在必要时可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同时,家长碰到孩子过度消费的时候,也要考虑是否自己尽到了监管和引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