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 陶玉其 摄
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去年,天一证券38亿元非法吸存案案发后,在宁波坊间就纷纷传言,这38亿元巨资中,除了向民间和机构高息吸筹外,还有几亿的资金是违规挪用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维修基金(用于公用房的日常维护),之后又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昨天,传言得到了证实——
记者从宁波海曙区检察院获悉,宁波市有2.06亿元住房维修基金因天一证券宣告破产而全部损失。涉案人员王某(曾任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案发前为宁波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支队长)、陈某(原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科长)因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由该院向海曙法院提起公诉。顾某(原宁波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将被择日起诉。
2.06亿元住房维修基金
违规进了天一证券账户
“维修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存银行,严禁挪作他用。”办案检察官说,这个规定是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
可王某、陈某明知违规,还是决定与天一证券合作,允许天一证券使用中心的国债,后被天一证券用于质押融资。
2001年8月,王某和陈某私自与天一证券签下协议,将维修基金购买的7020万元国债用于国债回购。
由于券商不得融资融券,不能向客户做出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为了避免被检查,他们签订了主副协议。一份协议应付检查,另一份协议的内容则是天一证券支付2.5%的回报收益。
当年12月,天一证券又将10051.5万元购买的国债,用于国债回购,天一证券支付1.5%回报收益。
2002年,5000万元购买的国债,又被用于国债回购。
……
到2005年6月,维修基金共有2.06亿元在天一证券账户里。
在此过程中,王、陈两人又从天一证券收取了多少“好处费”呢?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从2002年到2004年,陈某收到了天一证券的“好处费”9万元,王某收受了“好处费”27万元。
涨停板敢死队基地
给他们莫名的信心
天一证券破产之前,在很多宁波市民的眼里,这是一家非常有实力的证券公司,因为证券业内有名的“涨停板敢死队基地”就是在原天一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这样的名声,给了王某、陈某莫名的信心。以致他们在有悬崖勒马的机会时,都一一放过了。
2004年7月,宁波市审计局在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3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中心的维修基金购买国债进行委托理财,立即表示这样存在风险。
“风险在哪呢?”
“天一证券可能破产。”
但这话在王某、陈某心中,就如同天方夜谭一样不可信。
同年8月,建设部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展开调查,要求“凡违反规定与金融机构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应依法立即与金融机构解除或修改协议”、“定期对国债账号余额情况进行复核查询”等。
可王、陈觉得住房公积金不同于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不会有这样的风险。他们觉得,等到国债委托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即可。
发现问题为时已晚
2亿元国债被强行平仓
2004年8月,7000万元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到期;12月25日,1亿元国债委托管理协议到期;2005年2月16日,短期回购协议结束。
合同到期后,天一证券擅自挪用国债继续进行国债回购。此时,王某、陈某等人又一次轻信天一证券的经营实力,轻信自己的判断,发去“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购买国债管理”书函后,便不管了。
2005年6月30日,王某、陈某终于感觉出问题了,赶紧去变现国债,但为时已晚,账号已被冻结。
2006年7月7日,由于天一证券资金亏空,其用于质押的维修基金2.06亿的国债被强行平仓。
去年12月,天一证券被宣告破产,2.06亿维修基金本金全部损失,王某、陈某的最后一点希望也破灭了。
“就算当时账号没冻结,国债变卖,也拿不回钱了。”办案检察官说,因为当时天一证券资金出现问题,这些钱已经被质押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同事说:
“他们出事我挺吃惊的”
昨天,记者来到了宁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他们出事,我挺吃惊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负责人说, 2004年该负责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不久之后王就调走了。而与陈接触不多,但他觉得陈为人不错,专业知识很丰富,业务水平很高,在杂志上还发表了多篇论文。
记者在百度上搜索,看到陈的名字在《住房与房地产》、《浙江房地产》等杂志上出现,发表有《当前住房公积金个贷中的问题及对策》、《提高住房资金运营能力策略之一——国债投资》等一些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