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姓谢,原永嘉县枫林镇镇长。女的姓章,原永嘉县五尺乡副乡长。两人是情人关系。
2006年6月至7月间,谢某与章某商议,枫林镇田寮村的康庄工程公路要进行招标建设,由章某负责介绍承包人张某,并索取5万元回扣。
今年5月4日,谢某因受贿5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7月29日,章某涉嫌共同受贿被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谢某以邀请招标为幌子,邀请三家公司前来竞标(实际上都是张某的挂靠公司),帮助张某顺利取得承包资格,并在之后的施工中对张某关怀备至。
张某将这5万元汇到了章某的账户上。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夜里,谢某开车去五尺乡接章某,将用报纸包着的5万元拿走。
谢和章是1984年认识的,谢被农业局下派到碧莲镇,章是镇妇女主任,不过后来没什么联系。直到1998年永嘉县第三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章和谢恰好是同学,来往才密切起来。
章某对检察机关说,他们感情一直很好,后来和各自的配偶离了婚,还准备结婚。
不过,在2008年谢某调任永嘉县档案局副局长后,“幸福”戛然而止。“他迷信算命,说算过命,我的命中克他。他还说自己讨厌我,要找有钱的女人。”章某对检方说,谢离婚两三个月后,突然说要离开她。
去年10月8日,章一怒之下,向检察机关告发了两人收受5万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