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会
赵洪祝主持并讲话表决通过有关法规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浙江日报杭州7月31日讯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今天在杭州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松树线虫病防治条例》,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赵洪祝在闭会前的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深入审议了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等5个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全省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固,回升过程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全省上下必须以克难攻坚的狠劲和百折不挠的韧劲,全面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深化改革开放不懈怠,更加注重增长质量,更加注重调整结构,更加注重服务企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维护稳定,巩固和发展企稳回升势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级人大要贴近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发展问题,加强调研与分析,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赵洪祝指出,以上下联动方式在全省开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实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议意见要求,组织全面落实整改,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协调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关专委会要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提出推进“三农”工作的立法项目建议,推进我省农业法制建设。同时,要加强跟踪监督,强化联系沟通,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最终成效。
赵洪祝强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条重要工作主线,我们要把维护稳定作为当前极其重要的一项任务来抓。各级人大要切实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发挥人大工作对于发展人民民主的主渠道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密切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赵洪祝还就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