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7月31日
地点: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诉对象:钱科良
公诉事由:涉嫌绑架罪
4月21日的快报上,有这样一则标题:《嵊州网友发帖寻找一个失踪的孩子当无数人祈祷他快点回来时这个才11岁的男孩已经被绑架者夺去了生命》。
昨天下午,杀害男孩的嵊州小老板钱科良,站到了绍兴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台上。
钱科良1981年出生,嵊州市长乐镇人,2001年因盗窃罪入狱,2006年3月底刑满释放。
2007年,钱科良办了个套扣家庭作坊,因经营不善,一年下来非但没赚到钱,还负债5万元。去年,他关了作坊到嵊州市区打工,新交了一个女朋友。谈婚论嫁需要不少钱,让他伤透了脑筋。他嫌打工赚钱太慢,于是想到了绑架孩子快速发财。
钱科良多次到市区一小学附近踩点,寻找作案目标。
4月15日下午3点半左右,他骑摩托车守候在学校附近的嵊州大桥下,见一个小学生路过,便迎上去说是孩子的爸爸让他来接孩子去吃饭,孩子说不跟陌生人走,坚持要自己回家,钱科良只好放弃。
4月17日下午3点50分许,钱科良用同样的办法,将背书包回家的小男孩骗走,带到租住地。
为了稳住孩子,钱科良让他玩电脑。傍晚还不见父亲,男孩吵着要回家,钱科良伸手掐住孩子的脖子……之后,他买了编织袋装了尸体和书包,趁黑扔进黄泽江。
当晚,男孩的父母发动亲友和老师找人,散发上千张寻人启事,在电视台播放寻人广告,在网站发帖跪求好心人帮忙。
4月18日,钱科良打电话勒索20万元。4月19日,落网。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钱科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累犯,应重处。
昨天,遇害男孩的家人全部来参加旁听。
孩子的爸爸说,事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但儿子的死,带给他的伤痛还是那么彻骨,这种痛苦他一辈子都无法抹去。每当公诉人读到作案细节时,这个中年男人就泪流满面。
被告人钱科良全部认罪,不作任何辩解。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