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他开的是帕萨特,房子有130多平米,也能申请限价房?”今年6月份,北仑区第一次实施限价房政策,在前期公示的名单中,一位开帕萨特的市民李俊(化名)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昨天下午,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激雷告诉记者,经过前两天的深入调查,中心决定取消李俊的申购资格。
不过,颇让人意外地是,取消这个申请资格的原因并不是李俊开帕萨特、住大宅,而是李俊在去年的一笔9000元的隐形收入。
村委会:他也能申请限价房?
6月初,北仑区霞浦街道林木村村委会收到了一份限价房申请表,申请者是村民李俊(化名)。这份申请表在村民中炸开了锅。
“他开的是帕萨特,住的是130多平米的房子,这也符合限价房条件?”村民们议论纷纷,矛头对准了李俊的父亲和其岳父岳母,因为,前者有两套房子,一套在天兴嘉园,面积132平米,现在李俊一家三口住着;而李俊的妻子也来自当地小有名气的殷实之家,如果他们也符合申报条件,村里又有几个人不符合呢?结果,村委会拒绝向街道递交李俊的限价房申请表。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申请标准
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几天后接到了李俊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李祖才告诉记者,北仑区限价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前一年里的家庭人均收入必须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以下,宁波市2008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5304元。也就是说,三口之家的人均收入总和必须少于6.8万元。
经过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实,李俊申报的家庭总收入为6.7万元,人均2.23万元,符合条件。
“房子住的房子虽然有132平米,产权却是他父亲的。”李祖才解释说,限价房针对的是单独立户的家庭,李俊父亲哪怕是千万、亿万富翁,也不影响其申请资格。中心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双项控制,任何一条不符合,即取消名额。
李俊的房子并非其所有,不能列入到他的家庭财产中。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三口之家家庭总财产不得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50万,李俊一家的家电再加上一辆帕萨特,远远不足这个数目。
6月18日,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批准了李俊的申请,在其所在的单位和村里进行公示。
再次调查:一项隐形收入掐住申请咽喉
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决定未能平息村民们的议论。新北仑论坛上再次有市民发帖质疑李俊的资格。
记者在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看到,7月21日,北仑区区长在该帖子的打印纸上批示:“努力把好事做好”,要求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再次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调查组负责人陈激雷,他告诉记者,8月3日,8月4日两天,调查组先后前往李俊和其妻子所在单位取证。在查看了两人过去一年内每月的详细工资单后发现,李俊一年总收入4.8万元,申请表里多报了4000元;妻子年收入1.8万元,申请表少报了3000元,两人当年度总收入6.6万元,依然符合条件。
“不过,我们查到了李俊的一项隐形收入,有9000元。”陈激雷说,这项收入是公司对他质检工作的额外奖励,正是这多出的9000元,将最终决定李俊申请限价房的资格。“中心主任会议商量后建议取消李俊资格,但最终还得经过区长审批。”
限价房公开公平有赖市民监督
“申请人的隐形收入,比如单位发的超市卡,股票、债券所得等等我们很难监控到位。”
陈激雷表示,限价房的审批通过要经过三道公示,能否分配公平,除了各级部门的信息审核外,最关键的还是要依靠群众监督,李俊案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我们欢迎群众前来监督、举报,越早越好。”
据介绍,截至目前,北仑区此次共有102人基本符合限价房申请资格,除李俊外,还有一人因为群众举报发现信息作假而被取消资格。
限价房
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主要提供给低收入人群,限价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提供给既不符合入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社会群体。同时,限价房也是区域引进人才的一大政策,提供给高级人才或区域紧缺型人才。
申请限价房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在本区域范围内无住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