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自7月10日开始,金华市打响了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工商部门介绍,目前金华市已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市区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我市将采取严惩措施,包括对传销违法犯罪为首分子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劳动教养。
六类打击重点
据介绍,金华市“打传”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是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展开的,打击重点包括: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采取暴力强制胁迫他人参与聚居式传销活动;“拉人头”、收取高额“入门费”等各类涉众型传销活动;在互联网上,打着开发手机无线流媒体终端软件、创建流媒体平台等高科技名义,实则骗取“入门费”、“拉人头”的新型传销行为;在各类院校开展传销活动,诱骗学生加入传销活动的行为。
另外,百日行动还将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或者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列为打击重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传销分子从事传销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者也是此次打击的重点。
“打传”任务较重
根据部署,7月10日至20日为排查摸底阶段。8月6日,排查摸底的情况已经汇总完毕。结果显示,江南与婺城工商上报的传销窝点共有近40个,参与人员1000多人。
据悉,2008年至今,金华市工商部门共清查传销窝点507个(次),教育驱散遣送涉嫌参与传销人员5079人次,解救人员83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3起,其中包括出租房案件11起。
“但是,由于其他省份加大了打击力度,出现了外省传销人员不断向我市挤压的态势,加上金华交通便利和传销分子不断变化手法,导致外地传销人员聚集金华的数量不断攀升。”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分析。
严惩为首分子
目前,该市“打传”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已进入集中查处阶段。据介绍,针对严峻形势,金华市将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依法严惩为首分子成为关键。
8月6日上午,市公安局举办了运用劳动教养打击传销活动业务培训班。
据介绍,相关指导意见已经下发,对传销违法犯罪为首分子将予以劳动教养。对其他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工商部门将根据规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工商部门重申,对将出租房出租给传销分子从事传销活动、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的房屋出租人,工商部门仍将按规定予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