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老板拖欠我4800元工资已经2个多月了。前几天,我给他打电话,他竟然说工厂搬走了,今年别想拿到钱。”昨天下午,来自湖南的张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2月28日,张先生应聘成为东阳某彩印包装厂员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月薪2400元,工资按月结算。
张先生在该厂工作了3个月,可是没领过一分钱。6月4日,企业主陈某表示,厂里最近没有订单,让张先生另找工作。当天,厂里按2000元/月的标准结算了张先生的工资。不过,总共5000元工资,陈某只给了200元现金,剩余的4800元打了白条。他让张先生6月12日去领1000元生活费,剩余的钱将在7月15日结清。
6月12日,张先生去领钱,可陈某说自己没钱。7月15日,张先生又去讨薪,陈某还是说没钱。无奈之下,张先生向东阳市劳动部门投诉。经过协调,陈某答应7月底前支付薪水。7月26日,张先生在义乌遭遇车祸,他打电话向陈某讨要薪水用于支付住院费,但陈某表示要等到7月底才能支付。约定时间到了后,陈某又一次把还款日期推迟至8月2日。
8月2日,张先生特意请朋友骑摩托车载自己去东阳。到了工厂,张先生致电陈某。“陈某在电话里说,他的厂搬走了,今年我别想拿到工资。他这么做也太缺德了吧。”张先生气愤地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陈某。他承认自己拖欠张先生工资,还称自己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陈某解释一再拖延还款日期的原因。他说,7月29日,他在武义结账,原本打算7月底前凑钱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还上。可没想到武义的客户还不出钱来。为此,他又将还款日期拖延到8月2日。结果8月1日,债主上门拉走了机器和家具……
陈某说:“我做生意亏了40多万元,现在工厂倒闭了,我只能到西安打工还债。春节前,我一定想办法把钱还上。我的手机号码不会变,请工人们到时打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