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利用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同学名义,编出各种理由对他人实施诈骗,甚至连该同学也不放过。日前,兰溪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盛有明批准逮捕。
去年5月10日,盛有明找到胡某,称其在市政府任秘书的同学有个弟弟在新加坡打工,正月里回来时出车祸死了,现尸体还在殡仪馆,需要付冷冻费,向其借2000元钱“应急”。胡某听后提出要跟他到殡仪馆去看看,被盛有明找借口推却。考虑数额不大,胡某还是借给了他。
过了两三天,盛有明打电话给胡某,又以付冷冻费为名向胡某借2000元。没过一会儿,正在犹豫的胡某接到盛有明说的那个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明他弟弟是在新加坡出事的,有25万元可以赔的,让胡某先借点钱救救急,等他到新加坡处理好后就会将所有钱归还的。自此,胡某对此深信不疑,爽快地将钱给了盛有明。此后,盛有明每隔一个星期左右便到胡某处拿钱,每次2000元到3000元不等,共计39000元。
到了8月份,盛有明又讲这个同学的母亲生重病,在杭州开刀,接着是开刀开断了血管,后又转院去了上海等,又分4次从胡某处借走近万元。进了9月份,盛有明又说他有个在新疆当军长的同学回来玩,要住宾馆,要花费,让他先借点钱。心生疑虑的胡某对军长回来没人接待一事表示怀疑,未予采信。然而,当他接到该“军长”亲自打给他的电话后,他再次相信了。电话里那头的“军长”说:“你借盛有明钱没关系的,我回来的话会带回来的,会给你钱的。”于是,胡某又将6000元钱借给盛有明,用于开房间及接待。这样,在4个月内,盛有明共从胡某处借走人民币46700元。到了10月份,胡某要给工人发工资,便向盛有明取钱,可是盛有明却一分钱也没有归还。
今年6月25日,胡某报案至兰溪市公安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盛有明涉嫌多项诈骗,除上述情况外,还于去年9月6日,同样以同学的母亲生病要开刀为由,从潘某处骗得人民币1500元。去年11月至12月,以其表哥的儿子出事、能帮助办理低保为名,分两次从章某处骗得人民币1000元。今年4月份,以帮徐某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走关系、交罚款为由,从徐某处骗得人民币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