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兰溪人老倪走进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叙述自己在家给村民看病被阻一事。
今年58岁的老倪是兰溪市梅江镇岭脚村的村民,由于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给村里人看病,2005年受到卫生部门的查处,被处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以及4000元的罚款。同时,又因为拒绝交付卫生局的罚款,老倪被法院强制划拨1万余元的存款(包括迟延履行金)。
老倪说,他1972年高中毕业,1975年至1979年到兰溪岭脚大队做赤脚医生。后来,2000年到2001年又被隔壁村的医疗站聘为站长。在医疗站解散后,他就回家做起了赤脚医生。为此老倪认为自己有将近20年的医龄,懂得怎么给别人看病。对于“乡村医师证”,他曾向卫生部门办理,但是没有补办成功。
“虽然我没有‘乡村医师证’,但是我又没有开什么诊所,只是在家里帮他们(岭脚村的村民)看看病,为何就不行了呢?”老倪说,村民都很相信他的,主动找到家要求看病。所以他就到金华批发药品,给村民看病配药。
那么,像他这样的赤脚医生到底能否给村民看病?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金华市卫生局,该局医政处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乡村医师证”或者“执业医师证”的赤脚医生,不能给他人看病。而且现在已经不能再考“乡村医师证”了。
陈姓工作人员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医师慢慢取代了乡村医生。而且,职业医师的要求相对于乡村医师要高,证书也更难考一些。去年,相关部门也专门为一些祖传老中医组织了一场医师证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