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见对方一个人,俞某起了心思,偷偷跟着后面,掐住脖子进行抢劫。可对方身边没有一分钱,他只好离开。前天,奉化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3000元。
俞某,20岁,奉化人,一直无业。由于身边没钱,俞某就起了心思,准备抢些钱花花。
3月27日晚上,俞某一个人在开发区一街上闲逛,寻找目标。这时,他看到张大姐一个人在街上走,心想女性胆子小、力气小,好动手。于是,他偷偷跟在后面。到一个偏僻处,见四周没人,他就快步上前,从背后掐住张大姐的脖子。
“不许出声,拿钱出来。”可搜了半天,没搜出一分钱。俞某很是生气,一脚将张大姐踢倒,随后就跑。躺在地上的张大姐大声呼救,在附近的巡逻队员听到后,赶了过来,俞某被抓。
“我没抢到钱,不是抢劫。”庭审中,俞某否认自己的抢劫行为。法院认为,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因为对方没钱才没获利,抢劫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