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宁波8月14日讯(通讯员 峰筏)奉化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熊辉抢劫罪名成立,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这已经是21岁的熊辉第二次被判入狱。
她用身上仅剩的7元钱打的到派出所报警
“我被人持刀抢劫了!”4月19日凌晨1点6分,派出所民警接到陈大姐的报案,只见她惊魂未定,左手腕还有被尖利武器划破流血的痕迹。坐定之后,陈大姐缓缓回忆起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陈大姐40岁不到,丈夫和孩子均在外地工作和读书,平时就陈大姐一人住在市区一小区里,正值周末,陈大姐在朋友家搓麻将小玩了一把,回家已是22点半,快走到自家门前时,被一个蒙面男子从后面搂住,用刀抵住脖子,“老实一点,叫叫就对你不客气!”拖进了一辆黑色轿车,上车后被白口罩蒙住眼睛,拷上手铐,就什么也看不见,也没有了反抗能力,接着被车带着转了2个多小时,期间歹徒从她皮包、身上抢走现金2800元,金手链一条及手机一部,银行卡若干,在歹徒的威逼下陈大姐说出了密码,之后歹徒一句“不许报警,你家、单位地址我都知道的!”便把陈大姐放到路边,疾驰而去,此时已是19日的凌晨00:45分,被吓坏了的陈大姐摸遍全身只剩7元钱,拦下出租车立即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目光聚集到了麻将搭子“小伙”身上
“持刀劫持你的人的特征你还记得吗?”派出所民警努力帮助陈大姐回想。“人的面目我就看不到了,好像20来岁,讲普通话,口音听不出是哪里人,不过声音很熟悉,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给警察提供了重要线索,结合“不许报警,你家、单位地址我都知道的!”警方怀疑这很有可能是一起熟人作的案。待疲惫又惊恐的陈大姐休息之后,当晚警察又来到陈大姐家中作笔录。通过这次笔录,警方将目光集中在了一个叫“小伙”的年轻人身上。陈大姐平时双休日会去朋友老陆家搓麻将,“小伙”便是去年在老陆家中搓麻将时认识的“麻友”,二十几岁,不知道真名,只随大家叫他“小伙”。虽然听别人说他赌博瘾头很大,输了很多钱,但这个“麻友”给大姐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人很热情,平时“大姐大姐”叫的勤快,有几个晚上搓得晚了“小伙”还会主动提出送大姐回家。事发当晚原本和“小伙”一起在搓麻将的,但搓到一半,他便提早走了,还借了另一个“麻友”老张的车,巧的是,老张的车和劫持陈大姐的车一样都是黑色的!4月20日,警方根据种种线索,在“小伙”暂住房内一举将其抓获。
21岁的他二进班房
不出所料,劫持陈大姐的正是这位“小伙”,真名熊辉,21岁,本地人,之所以用普通话是为了给陈大姐造成假象。2005年曾因抢夺罪被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7年刑满释放,没有钱,没有工作,于是混迹社会,染上赌瘾,输了很多钱,便想起老本行——抢劫,购置了手铐、头罩、刀等工具。之所以瞄上陈大姐,就是因为平时麻将桌上对这位大姐有所了解:孩子丈夫不在身边,手头比较阔绰。再加上平日送大姐回家,对她的行踪、居住环境更是了若指掌。案发当天,他便早有预谋,事先准备好工具,并向另一位“麻友”借了车,借故提早离开,等候在陈大家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直到22点30分见陈大姐回家,他便趁着月黑风高,实施了陈大姐之前所述的那一幕。
8月13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熊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等手段,当场立即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又因熊辉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同时,结合案发后部分赃物追回发还被害人、以及熊辉自愿认罪等情节,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宣判熊辉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五千元。听闻要二进班房,人生最美好的五年光阴要在牢里度过,熊辉神色黯淡、一脸茫然,走错的路不知要何时才能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