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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就完了?宁波网友狠批"最牛区长信箱回复"
事后相关部门表示此回复“简单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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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网友“天生我才2”不久前向区长信箱反映邱隘居民出行难问题。

  过了6天,等来网上回复,就两个字:“已阅”。

  “天生我才2”把这封区长信箱回复的截图挂到了宁波天一论坛上,戏称之“最牛区长信箱回复”。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鄞州区区长信箱的负责人。他说,这种简单机械的回复方式确实不妥。

  网友晒“最牛回复”引拍砖

  “天生我才2”的帖子出现在8月11日的宁波天一论坛。从截图上来看,他是8月5日下午1点21分向鄞州区区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内容如下:

  “邱隘居民一直以来都存在出行难问题。规划上说兴宁东路近期要延伸下来跟邱隘的盛莫路连接起来,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实行?希望政府能尽快解决我们出行难的问题!谢谢。”

  在信件下方显示“受理状态”为“处理完毕”,“办理意见”一栏为空,而在“办理结果”一栏中,除了注明“承办反馈”为“已阅”,再无内容。

  反馈时间显示为“11日上午8点18分”。

  “天生我才2”表示,通过区长信箱反映问题,是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用“已阅”来打发,也能叫“回复”?

  他认为,即便不能立即解决问题,也应该给出一个解释,或告知该寻找哪个部门反映。

  对此,宁波网友纷纷跟帖拍砖。

  网友“大宁波小城市”说,“见过雷的,见过牛的,没见过雷死牛的,鄞州区长信箱让我见到了”。

  “秋秋1117”说,政府官员不论职位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不认真办理民生的事,不配做人民的公仆。“做官”的真正意义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超职责范围,故批“已阅”?

  记者联系上了鄞州区区长信箱负责人陈荣华。他证实了这封受理编号为00029346的信件真实性。“事情是不假的,但其中存在一些误会。”

  陈荣华说,区长信箱对信访件有3种处理方式。对工作人员能力范围内的事,受理中心直接回复;在能力范围以外的具体问题,交给相关部门办理;非个人事件,涉及面广而杂的,把信件转给相关部门阅读。

  他表示,第三种情况,不需要相关部门直接向当事人回复。

  陈荣华介绍,这封来信的询问内容涉及到整个东部新城的整体规划,所以8月5日当天区长信箱就把信转给了鄞州区交通局。办理结果一栏中的内容由交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填写。

  交通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看到过这封由区长信箱转阅的信。“关于转阅的承办件,我们不需要具体办理,看一下就可以了。”他解释,信件所反映的内容已经超出鄞州区交通局的职责范围,所以不能给出具体承办意见。

  回应:回复方式不妥

  记者问陈荣华,即便是上述情况,就可以简单地用“已阅”来回答吗?

  陈荣华表示,“已阅”这个回复,简单机械,确实不妥。

  接着他又表示,信件回复中的“已阅”,可以解释为“相关部门已知道此事,会重视起来,采取相应措施”。

  不过受访人显然不能接受这样的解释。大多数网友们认为,“已阅”是光明正大的敷衍。

  陈荣华说,区长信箱已经和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商讨过意见了。“即使不能给出具体意见,也要说明清楚,而不能用‘已阅’作为回复。”

  “这个事情本可以避免。如果工作人员在回复时说清楚,信件反映内容涉及问题复杂,虽然不能给出具体承办意见,但会重视起来,受访人的心情就完全不一样了。”陈荣华说,今后工作中他们会注意此类问题,同时加强和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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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区长信箱 于2009-08-18 10:53 发表评论:

  2009年8月5日鄞州区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受理了邱隘镇金先生反映的出行难问题,区长信箱在答复此信件时出现失误,由此引起了金先生及众位网民的误解,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中心表示郑重道歉!“区长信箱”栏目是鄞州区政府接收、答复群众来信的重要平台,具体由区长电话受理中心负责受理,来信接收后根据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职能分工,将公众的来信转发至各相关单位。此次金先生的信件涉及宁波东部新城及我区交通规划问题,故将此邮件转送区交通局。区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认为金先生所提问题超出该局职责范围,因此向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回复“已阅”两字。由于操作不当,本是内部流转的“已阅”回复变成了公开答复,从而导致了该转阅件的严重处理不妥。鄞州区区长信箱作为政府与群众网上交流的平台,自2005年10月份建立以来,至今已办理有效信访件5389件,办结率达到100%,充分发挥了网上平台高效、快捷、诚信、便民的作用,群众普遍比较满意。此事件在网上及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薛维海区长专门就此事提出了明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吸取教训,落实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努力使区长信箱真正成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的互动平台。针对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具体如下:1. 强化职能部门领导责任,提高承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定于18日下午在区信访局召开由区长信箱网络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下步整改措施,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2. 强化管理监督审核,明确在今后各职能部门和镇乡(街道)收到转送件后需给予明确的答复意见。3. 强化信访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对区长电话受理中心及区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最后,欢迎广大群众和各位网民对我们今后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上一层楼。

  鄞州区区长电话受理中心2009年8月18日


网友:饿 于2009-08-16 06:53 发表评论:

  信箱是欺骗老百姓的工具啊,坚决消灭这些腐败分子


网友:KK 于2009-08-15 21:34 发表评论:

  哈哈,领导批字,不是“已阅”就是“同意”或者“已拟定”,很官方职业化哦。


网友:赌东道 于2009-08-15 20:19 发表评论:

  我呸


网友:AA 于2009-08-15 13:04 发表评论:

  鄞州区区长信箱确有很多上访信件没有落实,乱搭乱建的事很多,没人管,行风也很差


网友:刘郁 于2009-08-15 09:53 发表评论:

  所谓区长信箱完全是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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