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7日讯
近日,宁波警方开始贯彻落实最近公安部制定的《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公布了有关举报方式及具体奖励标准。
为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部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
1.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各类枪支,子弹;.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2.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枪涉爆重大案件,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3.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取缔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窝点,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
宁波公安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计划9月份开始实施。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8号,邮政编码:315040;
举报电子邮箱:nbga@ningbo.gov.cn;
举报电话:0574-8706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