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金华8月18日讯为提高兰溪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政府统一协调、部门分工协作、乡镇为主负责、村居属地管理、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兰溪质监局以完善网格化区域监管网络和“三员四图五定”区域监管模式为重点,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提升人员素质和检验检测能力为保障,积极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市政府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和红黑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由质监、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粮食、盐务等部门成立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是落实乡镇(街道)基层政府区域监管责任。强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工作负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食品生产安全责任书,把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食品生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工办主任担任,并明确2名质监员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政府提供保障,确保工作开展。建议市政府将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买样、提高检验能力和发放质监员、协管员工作补贴所需的经费,确保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同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长效机制工作开展。
四是政府买岗位,设立基层质监站所。结合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和块状经济特点,设立开发区、城区、城北、城西4个质监所,把行政、稽查人员派到基层去,并通过政府买岗位的形式(市财政核拨相应经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一线力量,使得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工作实现“网格化”,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工作落到了实处,缓解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五是加强技术检测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结合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特点和重点产品种类,在质量监督部门成立兰溪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分三年规划,配备必要的资金和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质检机构检验能力。对食品企业实行全面的强制检验,按照企业诚信等级的划分对失信企业实行加严检验和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化验室认真履行出厂检验,定期公布食品企业质量状况,引导百姓消费。
六是从监督企业建立七项制度和四个本子入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把好两头,管好过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目前已在火腿、固体饮料、糕点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七项制度是:员工培训要有档案;查验购进原料要有合格证明文件;要记录和报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流程管理要有记录;要记录和报告出厂检验情况;要记录和报告召回食品的处理结果;对消费者投诉事项的处置要有信息记录。四个本子是: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索证索票记录本;生产记录本;化验结果记录本;仓库库存、销售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