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我的1000元钱失踪了。”昨天,读者赵小姐给本报热线87917666打来了电话。
8月17日,赵小姐单位发了2200元工资,下午1点多,赵小姐到中信银行江东支行ATM存款机上存钱。她将2200元钱放入存款机,机器运作了几下,把200元钱退了回来。赵小姐想,可能机器无法识别这200元钱,退出来也正常,就把200元收了起来。ATM机在继续运作,一会儿,显示存入金额1000元。
“不对啊,我明明存进去2000元,怎么显示只有1000元啊?”赵小姐马上摁了“取消”按钮,存进去的钱吐出来了,也只有1000元,另外1000元不见了。
这时在赵小姐后面还排着两个准备使用这台机器的客户。
赵小姐叫来保安,并跟银行大堂经理徐琳反映,机器出故障了。徐经理让赵小姐等一下,她要跟领导汇报。一会儿,徐经理告诉赵小姐,到柜台前排队等候柜台罗姓负责人来处理。
赵小姐说,在排队的过程中,她多次催促罗姓负责人赶紧帮她处理,但是,罗姓负责人说还在忙,再等下。40多分钟过去了,罗姓负责人才跟赵小姐来到ATM机前。而这40多分钟里,发生问题的ATM机一直处于使用状态,银行没采取任何停止使用的措施。
“1000元钱就这样在银行ATM机上不翼而飞了,希望银行给个说法并赔偿损失。”赵小姐说。
江东支行:客户不能看存款监控录像
昨天下午,记者随同赵小姐来到中信银行江东支行,大堂经理徐琳和罗姓负责人都在。记者表明来意,罗姓负责人说,让她把盒饭先吃完。
“你不是说要报警吗?那你就报警好了。”罗姓负责人吃完饭对赵小姐说,同时,她还说上午银行的工程师已经从杭州赶过来,查过机器了,没问题,现在可以去试一下。罗还说,昨天下午,在赵小姐说机器存款有问题后,她自己还专门去试着存过钱,机器没问题。
赵小姐要求银行提供她在自动存款机上操作过的记录和查看银行监控。罗姓负责人说监控不能看,存款电脑记录不能带出去。
双方争执不下,赵小姐报了110,随后百丈派出所曹警官来到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将曹警官带进去查看银行监控。
记者在大堂经理徐琳处得到确认,在赵小姐向她提出在ATM机上存款出现问题后,ATM机确实没有停止使用,40多分钟一直处于被使用的状态。
银行同行: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存款记录,而且当时处置不妥
随后,赵小姐在百丈派出所查看了银行提供的监控录像。画面明确显示,赵小姐存进去的是厚厚的一叠钱,机器吐出来的却是薄薄的一叠。
罗姓负责人说,事发后,她曾到ATM机上进行过存钱操作。不过,赵小姐在昨天的监控录像里并未看到罗姓负责人存钱的画面。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了另一家银行的支行行长,她表示当客户要求银行提供客户本人的存取款记录的话,银行应该提供,没必要保密。她认为,客户向工作人员提出故障后,当事银行处理不是很妥当,不应该让她离开机器去排队,不过这方面银行也没有特别规定。
律师:银行处理有很大过错,储户可提起诉讼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麻律师。
麻律师表示,首先,在客户提出存款出现问题的时候,银行应该第一时间处理客户反映的问题,让客户等了40多分钟才去处理,而且这期间,机器一直没有停止使用,银行工作上存在过错。
根据银行监控录像显示,赵小姐存进去和机器吐出来的钱,肉眼就可判断有明显的厚薄之分,银行应该作出合理解释。如果,传输数据跟实际操作流程有出入的话,赵小姐可以要求银行让相应的技术专家来还原当时操作的痕迹。
同时,对于这种事情,赵小姐可以提请民事诉讼,即便银行技术鉴定方面没有办法恢复赵小姐原始操作痕迹,赵小姐还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麻律师说:监控可见客户存款明显多于退款,而银行目前提供的流水账与此不符。按银行的业务流程,ATM的原始操作记录应该保留,如果银行不能提供原始记录证明其间差额,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银行应该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