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18日,龙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委托龙游泰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对8月3日收缴的699枚火雷管进行了现场销毁。经过现场民警的监督确认,该批火雷管已经全部安全销毁。
8月3日下午5时,龙游县模环乡某村在组织村民拆除旧村委会议室(建于明末清初年间,长久无人居住)时,发现在房屋的阁楼上一个尘封的木箱内有七盒火雷管,村民立即打电话向辖区民警反映此事。龙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小南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安全提取了所有雷管。
经检查,这七盒雷管的生产日期是“1978年11月8日”,生产企业是“国营红卫机械厂”,产名为“8号纸壳火雷管”,每盒100枚,每发管壳直径为8毫米,管壳长度为45毫米,由纸盒包装并涂蜡,其中六盒未开封,经清点,共有699枚。由于存放环境干燥,经检验,所有雷管的加强帽、传火孔均完好无损,虽然经过了31年,仍具备爆炸功能。该699枚雷管是龙游县恢复县制前造的,具体为何遗留在村委会议室内已经无法考证。民警将这些火雷管带回保管,并联系了有爆破资质的企业,对这批火雷管进行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