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昨天,宁波鄞州检察院对女人文某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今年8月8日,38岁的文某向熟睡的丈夫敲了两榔头,然后自首。
文某和丈夫吴某都是贵州人,结婚21年了,19岁的女儿在贵州老家上学。夫妻俩1992年到宁波鄞州打工。
吴某爱喝酒,每喝必醉,一醉就拳头痒,打老婆的理由很多:不够温柔、土、没女人味、就生了个女儿。
今年8月开始,吴某晚上对老婆打骂、虐待,撕掉她的衣服,不让她出门。
文某要离婚,吴某说没门,让老婆去跳河。
8月8日上午,文某去上班。吴某又不让她去,扯烂她的衣服暴打,然后管自己睡觉。
文某当时想,大不了以后去坐牢,被枪毙也好过被折磨死。
于是文某拿起榔头,往吴某的头敲下去。心一软,没下重手,朝吴某脸部轻砸了两下,之后文某去派出所自首。
经鉴定,吴某属轻伤。
案子到了检察机关以后,承办人联系了吴某,吴某的态度出人意料,“她肯原谅我就好了,我哪有资格怪她。”
吴某说,这是老婆第一次反抗。“没想到,她会用这种方式报复我。看来,我对她造成的伤害实在太大了。”他说不管老婆有没有事,是否坐牢,他都会等她,保证再也不打她。
经过慎重考虑,检察机关对文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