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前两天,家住临城街道东荡村的王海舟拿到了3200元钱,那是政府补贴给他购买汽车的。 30岁的王海舟以前受雇跑长途客车,今年听说购买汽车有补助后,萌生了买车跑货运的的想法。5月,他花了3万多元购置了一辆福田小卡之星,又买了台价格3290元的“家电下乡”电脑用于上网了解业务信息。
国家启动“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后,舟山市于6月16日出台了《舟山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止,凡具有舟山市农村户口,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可享受财政补贴。家用电器类财政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摩托车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直接新购微型客车、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按新购车辆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0元,并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给予定额补贴。
纳入舟山市家电下乡的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摩托车、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十类。
为让群众深入了解补贴程序,充分享受优惠政策,舟山市、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实用有效的家电下乡宣传活动,印刷画报、小册子,放置在各销售网点和乡镇;制作宣传画板,在人口密集的六横、岑港等乡镇设流动摊位;安排播放广场电子大屏幕家电下乡补贴宣传资料片,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家电下乡产品已越来越成为舟山市农民购买家电首选。
据市财政局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共销售家电类下乡产品7678台,销售金额1550.8102万元,已经申请补贴备案5554台,兑付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2748台,兑付补贴金额70.2811万元。销售汽车48辆,销售金额116.35万元,已经补贴18.494万元;摩托车105辆,销售金额33.89万元,已经补贴6.235万元。
据市经贸委对上半年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得益于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优惠政策,城乡消费品市场同步增长,农村消费增长超过了城镇。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和汽车下乡等一系列刺激农村消费政策的效果开始显现,渔农村消费市场被政策撬动逐步苏醒,出现热点商品,市场呈现上行趋势。
市财政局企业处人士表示,目前舟山市家电下乡补贴实行的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兑付程序比较复杂。不久后,可能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财政定期结算的办法,以方便农民群众及时领取补贴。届时,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有望迎来又一次井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