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温州乐清交警大队虹桥中队职工小叶,前段时间网购时,遇到了一件怪事。
8月17日,小叶在网上订购了商品,留下了虹桥中队地址收货。8月19日,他收到了一条短信,“有你一个快递,请到虹桥振兴中路338号的圆通速递取件。”
小叶很奇怪,问快递人员,为什么不送货上门。
对方回复,小叶的单位已经被列入“免送单位”,快递一律自取。免送的理由是:两个多月前,一名快递人员驾驶一辆三轮电瓶车到虹桥交警中队送货,车子刚到大门口,一名交警就扣了他的车子。结果他赔了3000多元。
接着,虹桥中队的职工统计了一下,发现从今年6月份起,“圆通速递”已先后4次,拒绝送货到该交警中队。
这个交警中队,竟不知不觉被快递公司给“封杀”了。
该中队一民警介绍,他们确实查扣过该快递公司的电瓶三轮车,因为那辆车无牌无证,明令禁止上路。
“查扣无证问题车辆,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小叶说,事后经交涉,“圆通速递”才将货送了过来。
那什么样的单位才是“免送单位”?
昨天下午,“圆通速递”乐清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经理外出了,暂时无法对此进行答复。
记者随后联系了“圆通速递”浙江客服人员,得到的解释是,所谓“免送单位”,一般是指那些因客观原因而无法派送的地点。
该客服人员经过查询,确认虹桥中队不在免送之列,“因该公司自身问题,没有及时派送货物,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介绍,卖家发货时选择了快递公司,支付投递费用后,双方就形成了一个运输合同关系,那么快递公司就有义务,将卖家的货物安全送达到指定地点,不应以各种理由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