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温州瑞安的司机孙某喜欢喝点小酒。全省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当天中午,他三两白酒下肚,晚上又喝一瓶啤酒,结果一上高速又被查了。
因一年内两次被查处酒驾,前天,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吊销了他的驾驶证,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孙某53岁,瑞安人,做生意。8月7日晚9点30分,他开着一辆杭州牌照的轿车,途经甬台温高速公路瑞安收费站。当天恰好是全省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第一天,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二大队民警上前检查。一查,他的酒精检测结果为1.127mg/ml,已超过了0.8mg/ml的醉酒驾驶零界值。
孙某被查获后自称,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三两高度白酒,晚上又喝了一瓶啤酒,原本以为中午的酒气已散了,晚上一瓶啤酒也不会有影响,加上急着赶往温州办事,因此不得已为之。
交警一番调查,发现其实去年10月12日晚7点45分,他在温州市瓯海大道龙霞路口处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过。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交警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
另据了解,从8月7日至8月23日,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共在温州境内高速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51起,其中饮酒驾驶39起、醉酒驾驶12起,吊销驾照1人,行政拘留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