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5日讯
今年9月1日,在杭高校大学生一开学,就能在学校参加医保了。杭州近日出台《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在杭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保。参(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15日,由高校统一办理参(续)保登记和保费代缴手续。
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贴90元。
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含低保证)的学生,需要个人缴的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补贴。
大学生参保后,享受的主要是大病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普通门诊医疗保障,仍按现有的规定办。生病住院后,个人先按一定标准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个人需支付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支付600元,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钱,由大学生城居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承担。个人承担的比例约为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