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昨天,绍兴市民李先生通过QQ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他和熟人一起拼出租车到市区,本以为两人平摊车费就可以了,没想到在出租车驾驶员的要求下,最后不得不付了两趟车钱,李先生觉得这个收费方式有些不大合理。
李先生家住越城区东湖镇永宁村。23日下午1点多,他准备打车去老城区,在家门口等车的时候,正好遇到一辆载着熟人的出租车经过,于是李先生就上了车。后来,朋友到了目的地市客运中心,便付了钱下了车。李先生因为要到市中心去,所以就叫司机继续开,等他要下车的时候,与出租车司机的纠纷便产生了。
李先生认为,因为前面那部分车费朋友已经付过了,所以他只要付从客运中心到目的地的车钱就好了。但驾驶员觉得应该各管各的,让李先生付全程的车钱。“明明我朋友已经付过了,驾驶员要我再付一次,但他的计价表只打了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两个都要发票的话,其中一个人便拿不到发票。”李先生说,最后他还是付了全程的车钱,但后来越想越不对,他以前也和朋友一起拼过车,朋友半路下车,然后他到目的地一次性付款,没有再把前面朋友的车钱再累加的道理。
就李先生遇到的情况,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市运管处客运科副科长叶秋红说,根据相关的出租车管理办法,如果要拼载,出租车驾驶员一定要征得前面乘客的同意,由于李先生是和朋友拼车,因而不存在矛盾,但从1张发票2次收费的情况来看,出租车司机的做法不是很合理。
出租车拼载收费是否有标准?记者也向物价部门进行了咨询。“目前关于出租车拼载费用的收取,并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的王慧娟处长说,由于拼载的情况比较复杂,以李先生的情况来说,还是应该以驾驶员和乘客双方协商为准,双方可以事先确定拼载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而且如果拼载的乘客间并不顺路,具体的行车路线也以事先商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