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昨天,宁波交警公布了第二批严重醉酒驾驶的人员名单,8月12日浙BD0059驾驶员蒋某创下的254 mg/100ml的最“牛”醉驾纪录仅3天就被刷新,取而代之的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277mg/100ml的浙D56001的驾驶员张某。
曝光只是第一步,交警部门下一步将对未接受执行拘留的醉驾人员上门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涉嫌醉酒驾驶的,在交警部门开出罚单后,应在15天内前去接受处理。对超出规定时限没有去处理的行为人,交警部门将对相关人员醉驾违法情况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后仍未去处理的,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并执行拘留处罚。
宁波交警支队负责人说:“宁波市还有不少醉驾人员没有接受拘留处罚,各地交警部门已成立上门执法小分队,对这些人一一上门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