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1日讯
他,只是一个饭店的工作人员,却时常请朋友来店里疯狂潇洒:吃饭、住宿、桑拿、水疗、KTV等等,一项也不落。
不知道的人以为他“超有钱”,而实际上,他在饭店消费可以“不花钱”:他冒用客户——浙江某公司工作人员盛某、魏某的名义签单。
公诉人指控,在2007年7月到2008年11月期间,他一共消费69次,达8万元之多。
他蛮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不想,年底饭店和他冒签的公司结账时,东窗事发,他锒铛入狱。
他叫胡亮,27岁,安徽淮南人。公诉方以诈骗者起诉。
昨天,西湖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辨认69笔单据
9点半,胡亮的妈妈坐在旁听席上,手里拿着纸巾,眼睛盯着门口。
9点40分左右,胡亮被法警带上法庭,他身材中等,皮肤较白,身穿粉色短袖T恤,黄色马甲,沙滩裤。
进门后,胡亮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妈妈,眼神漠然。
一开庭,公诉人先让胡某辨认69笔消费单据上的签名。
“这张是我代签的,这张是对方签的……”胡亮一张一张地辨认。
对于检察院认定的69笔单据,胡亮提出,有17笔是该公司消费后让他代签的,10笔是对方自己签。“42笔是我冒签的。”
“你有没有刻意模仿盛某、魏某的笔迹?”法官问。
“没有模仿,就我自己习惯随意冒签的。”胡低声回答。
“胡亮之所以犯错,与浙江某公司存在的漏洞脱不了干系。”胡亮的辩护律师辩解道:胡亮,杭州某饭店销售员,负责接待各联络单位吃饭、住房、会议等活动。
因为工作关系,他跟浙江某公司的科长盛某、魏某非常熟悉,有时候,他们科室活动结束,科长喝多了或者提前离开,就让胡亮代替签单。
这样的事出现多了,胡亮发现自己签字可以不花钱消费,才起了歪念。他利用这个漏洞,在饭店吃饭、桑拿、水疗等潇洒消费后,冒用盛某等人的名义签名。
“也就是说,假如浙江某公司没有这个漏洞,胡亮也犯不了错。”辩护律师辩解。
到底是69笔还是42笔
由于涉案单据太多,胡亮前后已经辨认了5次,每次都有出入。但以昨天在庭上时出入最大,否认其中27笔。
“这27笔,不予认定为冒签。”辩护律师说,胡亮辨认单据,每一次有出入,属人的记忆的正常现象,时间长了许多票据都遗忘了,有出入也是正常的。
但公诉人认为,公安机关辨认阶段,已经排除了一些双方无法认定的模糊单据,剩下的这69笔证据单据,与事实证据相对应,应当全部认定,并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的记忆,有一个遗忘曲线,时间越长记忆越差,照这么说,应该以之前公安机关辨认的更多的单据为准,而不是现在辨认的这个69笔。”公诉人反驳道。
由于涉及证据中的单据太多,编号复杂,公诉人、辩护律师、书记员,对胡亮辨认的单据反复比对。
最后,因案件证据中涉及的单据多而复杂,辩护律师没能对上编号,法官只能再次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单位签字制度不规范,让人有了可乘之机
休庭后,胡亮的妈妈走到法官面前,为自己的儿子求情:“法官大人,求求你了,我们是农村来的,我儿子出来打打工也不容易,他是个好孩子,从没犯过什么大错,出了这个事,我们也想不到。到现在,他爸爸还不知道这件事,我不敢对他说,怕他受不了。求求你了,法官大人。”
说着说着,胡妈妈哭了起来。
跟着,她转过身,哭着求起了在场的媒体:“求求你不要让我儿子上电视,以后他没法做人了。”
“他还是个小孩子。”胡亮的辩护律师说,胡亮年纪轻,不懂事,可以不用自己花钱,叫几个朋友来一起潇洒,觉得倍有面子,他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
吕法官表示,这次事件中,浙江某公司方面确实存在签字制度不规范这样的漏洞,给了胡亮犯罪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