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买到的月饼
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给3岁儿子买了两块月饼,谁知道儿子一口咬下去,馅居然是发霉的。
前日下午三点半,赵先生带着儿子到慈溪担山夜市“快乐购”购物中心,买了两块豆沙馅月饼,一块八毛钱。儿子高兴地大咬了一口,却马上吐掉了,直嚷“不好吃”。
赵先生老婆拿过儿子手中月饼一看,馅发霉了。扒开另外一块,发现也是发霉的。赵先生马上拿着月饼给超市工作人员看,对方说,这是芝麻馅,不是发霉,要么就换一块。
“那么大的超市,居然这样的态度,真是不可思议。”赵先生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去维护自己权益。
宁波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副主任王伟栋回复:
如果食品确实是发霉的,就肯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要求以一赔十。
如果要求生产商以一赔十,只要生产商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就可。而如果要求销售商承担以一赔十费用的话,必须是销售商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同时,又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仍销售。
除了以一赔十外,消费者也可以出具医院的医药费证明,要求赔偿因食用该食品造成的损失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