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7:45,在庆春路145号路段由西向东车道,一辆出租车左前轮与私家车右后轮发生相擦事故。现场交警认定,变道的出租车司机负全责,一次性支付私家车维修费800元整。
事故不大,但交警在现场发现出租车司机有明显的酒味。用酒精测试仪吹气测试,结果为1.51mg/ml,司机黄某已涉嫌醉酒驾驶。随后,黄某被带到医院进行抽血酒精浓度测试,结果是1.6mg/ml。
在下城交警二中队见到司机黄某,30岁,杭州人。和黄某保持1米距离交谈时,仍可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可黄某坚称只在中午喝了半斤黄酒,酒劲应该早就过了。
黄某开了10年出租车,白班和夜班都做过,现在做夜班。爱喝点小酒的黄某,一天三餐,两餐少不了酒。
他说前天夜班做好一两点,停好车去吃夜宵,啤酒解渴,两瓶最少。回家睡觉,一觉醒来已接近中午,家人都出去上班了。昨天就炒了一盘梭子蟹,半斤黄酒,半个小时就下肚了。继续回到屋里睡觉,下午5点交班,晚饭就在外面随便吃了点。
黄某爱喝酒,16岁就和小兄弟一起学会喝酒,啤酒、黄酒、白酒,凡是酒类自己都尝试过。黄某说,也许外婆是绍兴人的原因,他最爱黄酒,曾经一顿就喝下两斤半,结果是犯困。
一个天天要开车,而又那么爱喝酒的人,留在他脑子的观念却是:“我知道喝完酒不能开车,但不知道喝好四五个小时还有这么高的酒精浓度。”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