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对已缴纳“公文费”的,全额退款;对想报名参加课程的,做好解释。昨天,龙湾区小康爱绿幼儿园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开展各类活动。
日前,家住龙湾的董女士向本报反映,孩子就读的小康爱绿幼儿园新学期多了一项“公文费”,她对其合理性提出质疑。
9月1日,《“公文费”是什么意思?》一稿刊发后,龙湾区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表示家长反映情况属实,幼儿园方面确有违规之处,要求及时整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教小〔2007〕57号)规定,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小康爱绿幼儿园负责人昨天介绍,当初根据部分大班学生家长建议,他们有意引入相关的公文课程,该公文课是从日本引进的,通过直观的图像帮助孩子逐步理解和掌握新知识,进一步拓展孩子的思维。开学前有20余名幼儿家长报名,其中部分家长已经缴费。目前,他们已经通知有关家长,对已经缴费的全额退款,对已经报名的做好解释工作。